收陸資配合做總統大選假民調!記者與民調專家一審判決出爐

「指傳媒」記者的林獻元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於去年10月至12月總統大選期間,委託自稱「民調專家」的退休副教授蘇雲華(左)捏造9波假民調案件,臺中地院30日上午宣判,蘇則在家屬陪同下出庭。(潘虹恩攝)

「指傳媒」記者的林獻元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於去年10月至12月總統大選期間,委託自稱「民調專家」的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捏造9波假民調案件,30日上午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指傳媒」記者的林獻元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於去年10月至12月總統大選期間,委託自稱「民調專家」的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捏造9波假民調案件,30日上午宣判,臺中地院將林依《公司法》、《選罷法》判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蘇依《選罷法》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全案源於去年10月至12月總統與立委大選期間,林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官員指示並收受人民幣13萬元,委託蘇捏造9波假民調並在多家網媒發佈。臺中地院30日宣判,林未出庭聽審,蘇則在家屬陪同下出庭,審判後蘇未受訪則離去,期間只低調錶示說出一句「我一塊錢都沒拿」。

檢方查出,林於2023年4月間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官媒的林姓等高層邀約,招待赴廈門旅遊,林並找蘇一同前往。旅遊返臺後,林成立「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和「元豐傳媒」等網路新聞平臺,大陸官媒高層更匯入人民幣13萬元給林託購茶壺及寫稿宣傳費等。

林2023年10月間委託蘇,約定自去年10月11日至今年1月3日進行10波「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調」,並以每波民調15萬元爲酬勞,預計給他150萬元等,更籤立「本合作爲無償進行」及150萬元借據規避調查。沒想到,蘇僅在各地火車站隨機拍照,或僅面訪1人卻捏造訪10人或150人的數據,先後製作9波假民調;而林收到假民調資料後,甚至自行將侯友宜支持度調高1.5%、賴清德支持度調降1.5%,後陸續發佈於多家網媒平臺。

臺中地檢署以林、蘇涉嫌重大,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審酌從重量刑;全案30日上午宣判,臺中地院將林依《公司法》、《選罷法》判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蘇依《選罷法》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罰金。

林獻元的委任律師朱清奇迴應判決指出,違反《公司法》部分,林承認,無爭議,被控違反《反滲透法》部分,法官認爲不成立,感謝法官明辨,至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部分,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林討論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