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陸資助在臺宣傳、陳抗、參選 臺灣人民共產黨主席被訴
臺灣人民共產黨曾在臺南新營天后宮舊址掛五星旗,被認定爲違建遭拆除。(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
檢調發現,臺灣人民共產黨黨主席林德旺,涉嫌長期接受國臺辦政黨局副處長鬍春光等官員資助90多萬元,多次在臺從事宣揚中共政治立場、並以每人500元代價動員民衆,進行對來臺參訪的前美國前聯邦衆議院議長裴洛西等共計20多場陳抗及集會遊行,並指派黨員鄭建炘參選北市議員,並以發放「走路工」及陸制新冠肺炎試劑賄選。
臺北地檢署3日依《反滲透法》、《選罷法》及《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林、鄭及進口陸制試劑的餘聲洪3人,並對林、鄭2人長期在臺宣傳共產黨理念參與選舉,在臺滲透長達10年,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具體求處重刑。
檢方指出,林、鄭2人爲臺灣人民共產黨黨員,爲目前我國唯一使用「共產黨」名義在臺合法登記活動的政黨,但2人竟爲求大陸官方資助經商,在我國宣傳共產黨理念,長年指受大陸國臺辦官員指示、資助,在活動中高舉五星旗、舉辦中共國慶活動、回報我國選舉狀況,並接受陸方指示參選,滲透期間長達10餘年,加上2人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
起訴指出,林德旺爲臺商,曾是國民黨黨代表,遭國民黨開除黨籍,2017年成立臺灣人民共產黨,擔任黨主席迄今,林以該黨黨主席身分赴陸參加兩岸政商交流會議,多次邀請中共政職人員來臺參訪,或率團赴陸參訪接受招待,熟識國臺辦政黨局副處長鬍春光、副局長趙鋼及雲南省等各省市臺辦官員,其中與胡聯繫逾10年,林並自去年7月起擔任山東省人民政府下轄的「政報」傳媒網臺灣中心總問,從事對臺文宣及參與選舉等滲透活動。
林德旺先於2018年受胡春光及雲南省臺辦主任張朝德等人指示參與臺南市議員,期間回報參選狀況及資助需求,之後落選,去年指示該黨副主席鄭建炘參選臺北市大安文山區市議員,匯款3萬元至鄭帳戶,以每人500元代價動員民衆陳抗,從事競選活動。
去年5月,林德旺接受福建省臺辦服務中心主心李忠惠資助廈門寶太生技的新冠肺炎試劑,作爲鄭選舉用途,去年8月林德旺利用赴陸參訪期間會晤胡春光等陸方官員,將接受資助1萬美金現鈔帶回臺灣,提供鄭作爲選舉經費。
林德旺等人利用衛福部開放國人每人可自行向國外進口100劑新冠試劑機會,利用該黨屏東黨部黨員及親友47人爲人頭,進口至少4700劑。但林、鄭尚未發放選民前,就被檢調搜索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