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淨值衰是「監理寬恕」害的?金管會三點駁斥
以白話文來說,2018年開始資產面以IFRS9用市價列帳,是全面採用IFRS制度國家必須逐號採用、如期實施,考慮到上市櫃公司也可能將金融業編入合併報表,所以金融業也必須同步採用IFRS9,這是無法延後的。
二是IFRS9可以有三種分類,以公允價值直接進損益的(FVTPL)、公允價值進其他綜合損益(FVOCI)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的(AC),壽險業者可依自己的經營模式,選擇或調整金融資產分類,例如分類進AC的資產,就不用按季依市價列帳,就可以降低對淨值的波動。
同時,金管會爲了避免壽險業者在低利率時期大賣債券,實現短期獲利,卻造成資產與負債不對稱,影響對保戶的長期承諾,還規定處份未到期債券的資本利得,必須依未到期時間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逐年釋出作可分配盈餘。
金管會強調,已多次提醒保險業者要考慮IFRS9分類對淨值的波動,要選擇適切的會計政策及資產重分類的方式,以降低會計處理不一致的影響。
也就是說,壽險業者將大量債券放在OCI項下,評價會影響淨值,是業者依會計政策及考慮後的分類方式,也知道升息會造成淨值波動。
三就是負債面依公允價值衡量的IFRS17是全世界各國都還沒有上路,即現在都有資產、負債評價不同的問題,且IFRS17執行有困難度及複雜度,各國也是延到2023年才接軌,此公報對臺灣保險業影響重大,有很多準備工作,包括資訊系統,如會計、精算、投資、風控都要配合調整,歷史資料的蒐集、商品策略調整等,金管會是在參考各界意見後才決議,臺灣會再延三年,即2026年才上路,才能觀察國外實施情況,再視我國國情適度調整因應,也給業者較充足時間完善準備工作。
也就是說,金管會駁斥壽險上半年淨值大減,並不是因爲延後三年接軌IFRS17,是利率及市場變動,造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