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遭痛毆控「宏恩醫院」 彰檢:持續釐清另擇適當處所執行

臺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被控縱容維安幹部對23歲楊姓病患痛毆,彰化地檢署表示,對楊男遭毆打將持續釐清過程,楊男現因另案在監執行中,等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葉靜美攝)

臺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被控縱容維安幹部對23歲楊姓病患痛毆,彰化地檢署今日表示,楊男爲彰檢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對楊男遭毆打將持續釐清過程。楊男現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彰化地檢等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有媒體接獲投訴,指臺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縱容維安幹部對23歲楊姓病患痛毆,楊姓被害人家屬更不滿表示,楊男去年9月被毆打、被抓頭碰地板,家屬向院方反應,院方卻希望事情「過去就過去,讓它放水流」。

彰化地檢署今日表示,被打的楊姓男子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經法院審酌有對他人攻擊行爲、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之高度風險,爲降低楊男對公衆之危險,因此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確定,去年依規定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執行期間彰化地檢署均依法對執行處所進行訪視,督導個案執行情形;楊男陳訴曾遭機構人員毆打乙情,彰化地檢署均持續釐清過程,他所陳案件,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受理告訴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偵結起訴。楊男現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彰化地檢署等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