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警把罰單當支票開...士檢深夜聲押1警員 法院裁定12萬交保
▲淡水警分局馮姓員警晚間復訊遭聲押,最後法院裁定12萬元交保。(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劉昌鬆、邱中嶽/臺北報導
2022年間新北警界爆集體「開假紅單」貪污收賄,警政署通令全面清查,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北市北投警分局主動提供可疑查詢名單比對,士林地檢署28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等單位搜索,帶回馮姓、劉姓員警及1名林姓被告,晚間復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聲押馮員,其餘2人請回,法院開庭後裁定12萬元交保。
檢方查出,代辦業者透過人脈交情,勾結想賺外快的警員,由代辦業者故意把扣牌車違規開上路到定點,讓合作的警員幫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並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業者再透過代辦業者重新領牌。
士林地檢署表示,本件是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統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主動查處後報請本署檢察官指揮偵辦,28日、29日依法搜索相關涉案被告即現職淡水分局某派出所馮姓警員、北投分局交通分隊劉姓警員及林姓、王姓業者辦公室以及住所。
地檢署表示,被告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分別涉有圖利、僞造文書等罪嫌,其中馮姓被告經檢察官以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經昨日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後裁定12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經檢察官釐清其等涉案情節後諭知請回。
2021年新北市警局發現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幾名警員狂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決定函請新北檢偵辦。新北檢經半年多蒐證,指揮警調兵分29路,執行搜索,一共約談涉案警員、代辦業者等共79人。
此次系因北投、淡水警分局持續清查「漏網之魚」,赫然發現,馮姓員警在淡水分局服務近10年,卻涉從2022年至2023年間,開立4件不實罰單,劉姓警員在北投交通分隊也有此舉,兩分局本於警紀警辦、自檢自清報請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