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下令殺六福村狒狒?獵人今出庭 曝開槍前耳聞「一槍幹掉牠」

六福村東非狒狒去年3月脫逃跑到桃園,圍捕過程遭林姓獵人開槍擊中心臟死亡,由於狒狒屬保育類動物,桃園地檢署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下達開槍許可指令、時任桃園市農業局技工的徐姓男子。今開槍獵人出庭作證,指出開槍前曾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但無法分辨究竟是徐男還是另名黃姓六福村人員的聲音。

桃園地院今開庭審理,開槍射擊狒狒的林姓獵人出庭作證,他指出當時接獲通知到場協助,先是發現狒狒出沒在樹叢,獵人緊急請持有麻醉槍的人員協助,擊發沒中後狒狒隨即衝進民宅,當下一名黃姓六福村人員因爲已無麻醉針,急忙叫獵人守住洞口,獵人隨即大聲問「到底該怎麼處理?」他稱突然聽到「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回頭見黃姓六福村人員及徐姓被告。

由於獵人的獵槍上有手電筒,林姓獵人被指示朝洞口照燈尋找狒狒,結果下秒狒狒突然由下方跳起,與獵人「正臉面對面」並咬他,對此獵人先以槍托把狒狒甩開,現場人員都在尖叫,隨即狒狒準備跳上高臺時,獵人擔心現場安全緊急開槍;獵人表示,開槍後徐姓被告及其他農業局人員都在現場,之後才和徐姓被告有第一次交談,因此先前聽到有人喊「一槍幹掉牠!幹嘛不開槍?」無法分辨到底是徐姓被告或黃姓六福村人員,或是多少人所喊。

針對獵人證詞,徐姓被告迴應,當時他在第一現場過後就已和同仁離開,詢問其他同仁可有不在場證明,且獵人在偵訊時,表示是黃姓六福村人員指示他開槍。對此其辯護人表示,將補聲請調查書狀,關於本案狒狒是否屬於動保法遊蕩之保育類動物,另主張被告所指示的開槍皆爲「麻醉槍」而非獵槍,並聲請傳喚另名劉姓獵人到庭作證。

去年六福村脫逃的東非狒狒遭圍捕後命喪槍下,下令開槍的桃市府前農業局徐姓技工遭起訴。圖/林務局提供

去年六福村脫逃的東非狒狒遭圍捕後命喪槍下,下令開槍的桃市府前農業局徐姓技工遭起訴,今獵人出庭作證。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