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兩地紀委監委:1人被查、1人被“雙開”
本文轉自: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2月20日電 (袁菡苓)日前,四川兩地紀委監委發佈消息:1人被查、1人被“雙開”。如下:
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副處長張滔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副處長張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成都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張滔簡歷
張滔,男,漢族,1980年4月生,四川隆昌人,碩士研究生學歷。2006年9月參加工作,201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9月至2019年7月,先後在成都高新區科技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與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工作;
2019年7月至今,任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環境污染防治處副處長。
攀枝花市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苟澤耀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攀枝花市仁和區區委批准,仁和區紀委監委對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苟澤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苟澤耀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生活紀律;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苟澤耀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仁和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苟澤耀開除黨籍處分;由攀枝花市仁和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