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案2少校重判 律師稱是政治案件
國安私煙案二審開庭,圖爲被告之一、前國安局少校軍官吳宗憲。(本報資料照片)
2019年,國安局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機會夾帶9793條私煙,前少校吳宗憲、張恆嘉一審遭依貪污罪分別重判10年4月、10年2月。上訴後,二審23日開庭,吳的律師稱本案是政治案件,法官應獨立審判速審速結。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2019年7月22日,蔡英文總統結束12天「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返臺 ,調查局查獲國安局官員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私煙,企圖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創下桃園機場夾帶私煙最大數量紀錄。
遭起訴的8名國安局軍士官,一審臺北地方法院認定他們濫用特權,超額訂購免稅香菸,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及國際聲譽,吳宗憲、張恆嘉分別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4月、10年2月,另6人各判刑6年2月到7年不等,追徵沒收8人犯罪所得789萬多元。
全案上訴後,吳宗憲、張恆嘉的律師都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聲請法律鑑定,請求鑑定對貪污治罪條例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關於「漏稅物品」的法律解釋,及免稅煙應由誰負起納稅義務或是否還要課稅等。
本案爆發後,吳及張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但期限6月2日將屆滿,高院昨天開庭訊問,吳和張對是否延長出境出海沒有意見,檢察官則主張2人有逃亡之虞,仍有繼續境管必要。
法官隨即訊問吳跟張對於聲請法律鑑定的事項,是否律師都採取同樣態度,吳宗憲並表示雖然他的2位律師見解不一樣,但他覺得都是對他有幫助的;吳的律師尤伯祥認爲本案有法律鑑定必要。
不過,吳的另一位律師王振志當庭表示,希望法官妥速審判,並指本案是「政治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都很清楚,希望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外力影響。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