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農商銀行員工違規發放貸款:監管分局實施禁業處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宿遷監管分局近期對泗陽農商銀行的兩位員工實施了禁業處罰。具體來看,張衛東因對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而王一恆因借用客戶資金,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這些處罰決定均於2024年7月2日作出。

張衛東的具體違規行爲包括在擔任泗陽農商銀行張家圩支行客戶經理期間,未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和償還能力進行嚴格審查,違法發放貸款十餘次,總計超過140萬元。此外,他還利用職務之便,讓他人使用泗陽農商行的貸款。

這些事件反映出銀行在貸款管理和員工行爲管理方面存在嚴重的問題,導致了對銀行的處罰以及對相關責任人的禁業處罰。泗陽農商銀行在今年內已收到多張監管罰單,涉及的問題包括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員工行爲管理不到位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