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自首「我見習近平」涉反滲透法?陸委會:非常可惜
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27日在政見會上表示,他2016、2017年曾代表總統蔡英文去APEC開會,並與對岸領導人習近平有交流,要向總統蔡英文自首,不知算不算「反滲透法」要處置的情況。陸委會深夜迴應,宋楚瑜受託出席國際會議,與大陸領導人會面是正常國際交流,沒有從事「反滲透法」所定5種「不法行爲」,當然沒有受罰的問題,「顯然宋主席並未能瞭解『反滲透法』的內容與意涵,非常可惜。」
陸委會表示,「反滲透法草案」是在最小必要範圍內,針對5種受滲透從事的不法行爲(違法從事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補充現行法律規範的不足,「行爲人必須是在知情的狀況下,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爲』而從事這些『不法行爲』,纔會成爲處罰對象。」
▼宋楚瑜赴APEC與習近平交流。(圖/翻攝親民黨)
陸委會指出,宋楚瑜是受總統委託出席國際會議,與中國大陸領導人的會面是正常的國際交流活動,並將相關談話內容轉知蔡總統,既無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爲」,也無從事「反滲透法草案」所定5種不法行爲,「怎麼會有依『反滲透法草案』處罰的問題?顯然宋主席並未能瞭解『反滲透法草案』的內容與意涵,非常可惜。」
陸委會強調,「反滲透法草案」的規範內容具體明確,構成要件嚴謹,是針對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的不法行爲,而不是針對特定身分或對象,「臺商、臺生、宗教、旅遊等來往兩岸者,正常的兩岸交流活動,都不會受到影響。」
▼蔡英文2016年宣佈宋楚瑜擔任APEC代表。(圖/記者周宸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