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負債累累,索賠案走向何方?

11月5日晚,已經戴帽改名爲“*ST同洲”的同洲電子再發公告披露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情況。公告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同洲電子向102名投資者賠償損失513.61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9.88萬元。

案件事由爲同洲電子在2014年至2016年間的信披違法行爲。彼時,同洲電子通過操縱2014年至2016年財報,將2015年年報的虧損披露爲盈利,使這三份年報數據呈現爲“虧損、盈利、虧損”,以此避免連續三年虧損將面臨暫停上市的情況出現。在此期間,同洲電子實控人袁明還減持套現超8億元,並通過頻繁質押、解押獲取融資,而他本人也在2020年8月失聯至今。

同洲電子於2019年10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並於2021年7月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因信披違法被罰後,同洲電子也遭到大量投資者索賠。此前,同洲電子已陸續公佈了公司被訴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的部分判決結果,據南都灣財社統計,已有超800名投資者向同洲電子索賠共1.04億元,目前,深圳中院已一審判決同洲電子向超700名投資者賠償近5000萬元。

再判102名投資者勝訴,賠償513.61萬

11月5日晚,同洲電子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同洲電子於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多份《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文書顯示,深圳中院對涉及殷關頊、姚麗華等102名投資者的訴訟索賠案件做出一審判決、准許投資者李聚省等5名投資者撤訴。

具體情況爲,深圳中院判決同洲電子向殷關頊、姚麗華等102名投資者賠償損失513.61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9.88萬元。根據同洲電子此前披露的《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顯示,此次訴訟主要事實和理由爲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深圳監管局決定對同洲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包括公司實控人袁明在內的16位涉事“董監高”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共173萬元,罰款合計233萬元。而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同洲電子因而也遭到大量投資者索賠。

根據南都灣財社統計,自2021年11月27日以來,同洲電子已10次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顯示,起訴同洲電子的投資者人數量已有超800人,索賠金額合計達1.04億元。

資金僅剩272萬,逾期債務超4807萬

從判決結果來看,根據南都灣財社統計,自2023年1月11日以來,同洲電子已11次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其中9份一審判決結果顯示,深圳中院已合計判決同洲電子向超700名投資者賠償損失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合計4980.97萬元。另外兩份二審判決結果則均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公司已按照一審判決結果計提預計負債。

同洲電子是否有能力進行賠償?5月27日晚間,同洲電子曾披露《關於擬向法院申請重整及預重整的公告》,稱公司擬以公司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爲由,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和預重整。

在上述公告披露後,深交所當晚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詳細說明目前債務具體情況,並說明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具體情況及規模。

6月3日同洲電子回覆稱,公司經營時間長,債務比較分散,逾期債務前十大債權方合計金額1797.81萬元,佔總逾期負債金額37.39%。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可以支配的資金總額爲272.16萬元,逾期債務金額爲4807.96萬元,存在較大資金缺口,無法及時償還上述逾期債務。而根據同洲電子2024年三季報顯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淨資產爲負383.15萬元。

進軍手機市場,未實現成功轉型

同洲電子以機頂盒業務起家,根據公司官網顯示,公司成立於1994年,發展至2002年就已中標CCTV互動電視項目,成爲其首批主要設備供應商,2003年又中標中央電視臺專業解碼器改造項目。2006年6月,同洲電子在深交所上市。

2008年,公司開始實施戰略轉型,但其轉型過程並不順利。據媒體公開報道顯示,2009年,同洲電子曾選擇轉型進軍手機市場,但遭到宇龍酷派舉報,稱其涉嫌竊取其手機商業機密,之後手機業務擱淺。2012年12月,同洲電子宣佈推出智能手機“飛phone”,2013年4月又推出“飛TV”和“摸摸派”,但相關產品並未打開市場,沒有實現成功轉型。

Wind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同洲電子營收數據開始不斷下滑。2012年至2014年營收分別爲21.06億、19.56億、16.02億元,此後營收便再未超過10億,公司淨利潤也由2012年的1.35億下降爲2014年虧損3.90億。

虛增營收及利潤,避免連續三年虧損

自2014年以來,同洲電子開始操縱財報,虛增營收及利潤。

2021年3月,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同洲電子對告知書中涉及的前期會計差錯和自查發現的前期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並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根據調整後的財報顯示,2014年至2016年,同洲電子本應分別虧損3.9億元、4262.69萬元、5.69億元。

然而,根據2021年7月深圳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披露情況,同洲電子通過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滯後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以及虛構銷售收入的違法行爲,分別虛減2014年和2016年淨利潤2630萬、4203.44萬元,虛增2015年淨利潤1.10億元,以此使2015年年度報告中的虧損披露爲盈利。

具體來看,同洲電子在2014年12月31日提前確認了本應在2015年度確認的2630萬元因經濟性裁員產生的職工薪酬負債,又在2016年滯後確認了本應在2015年度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3935.67萬元。此外,還多次通過虛假銷售呆滯存貨,虛增2015年營收共計4147.40萬元,而這些不存在的交易也全數轉化爲虛假的利潤。

經過一番操縱後,在同洲電子的年報中,這三年的盈虧情況最終呈現爲2014年虧損4.17億元,2015年淨利潤6713.67萬元,2016年虧損6.10億元。根據2001年2月證監會發布的《虧損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規定,若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則暫停上市;若上市公司連續四年虧損,則將終止上市。也就是說,通過操縱財報避免連續三年虧損的情況出現,同洲電子也得以免於面臨暫停上市甚至退市的風險。

實控人減持股份,套現超8億

同洲電子操縱財報的同時,恰逢2015年牛市,公司股價也迎來飛漲。2014年4月,同洲電子股價還低至7元下方,而到2015年6月則一度站上21.97元頂點,市值也超過150億元。在股價上升期間,同洲電子實控人袁明也多次通過減持股票套現,並通過頻繁質押、解押操作融資。據媒體公開報道顯示,袁明頻繁套現融資的原因或爲公司轉型失敗,資金鍊緊張。

據南都灣財社記者統計,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間,袁明通過7次大宗交易,減持公司約14%的股份,套現超8億元。

袁明還多次反覆操作,將所持股份進行頻繁解押、質押,獲取融資。據南都灣財社統計,2014年4月以來,同洲電子共發佈過26則關於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或解押公告。

其中,在股價到達頂點前的2015年2月13日,袁明將約1.22億股的公司高管鎖定股質押給了重慶國際信託,不到三個月後的5月4日,袁明對這些股票進行了解押。短短2天后,他又將這些股份質押給了國元證券。在此期間,公司股價從11元左右一路上漲至14元附近,這也意味着約3億元的無本套利空間。

然而,在股價開始下降後,這種循環質押解押套利的做法難以爲繼。2016年1月,同洲電子股價跌回10元附近,質押給國元證券的股票接近爆倉。2016年1月11日下午,同洲電子發佈公告稱,因實控制人袁明質押給國元證券的股票接近警戒線,經申請,公司股票自1月12日開市起停牌。公告顯示,袁明所質押股份的融資警戒線和平倉線爲8.5至9.5元,停牌前股價則爲10.03元。

此後,袁明爲解決所持股票被國元證券強行平倉的風險,在公司停牌期間與小牛資本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牛資本”)接洽,並於2016年3月10日與小牛資本關聯方小牛龍行量化投資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小牛龍行”)簽署《借款協議》,由小牛龍行向袁明提供8.7億元的借款,用於償還其對國元證券的欠款。

被戲稱“仲裁式賣殼”,轉讓未能成行

但最終袁明還是未能按約還款,雙方又同意按照以股抵債的方式達成和解。2016年4月7日,深圳仲裁委員會根據袁明與小牛龍行達成的和解條件作出裁決,裁決將袁明持有的公司1.23億股股份抵償給小牛龍行,用於清償8.7億元債務。

由於袁明持有的股票爲限售的高管鎖定股,這一股權轉讓方式在當時也被戲稱爲“仲裁式賣殼”,引發外界和監管關注,結果轉讓未能成行。

2016年6月16日,爲滿足監管要求,袁明辭去同洲電子董事及董事長職務,並承諾辭職滿6個月後纔會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辦理股份過戶手續。

然而,由於相關股份遭司法凍結,這筆過戶交易最終還是沒能完成。袁明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也被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10月21日法拍,據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信息顯示,用戶姓名丁肖立競買成功。

袁明不僅完全失去了股票,其本人也徹底失去了聯絡。同洲電子2024年三季報顯示,公司於2020年8月10日公告披露了無法與第一大股東袁明聯繫的事項,截至本報告披露日,公司仍然無法與袁明先生取得有效聯繫。

採寫:南都·灣財社見習記者 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