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無罪定讞 馬總統表示尊重:是很大的教訓
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高院31日更三審判決3人無罪。馬英九總統表示,蘇案是他在法務部長任內,3次停止死刑執行的案例之一,其他2案後來並沒有成功;對於結果表示尊重,但他也認爲,不論如何這是「很大的教訓」,也提醒在第一審的檢察官及法院,應該把事實確立清楚,否則將造成往後檢討事實的困難。
馬總統31日下午與媒體茶敘,被問到蘇建和案無罪定讞的看法,他除了表示尊重但也提到,10多年前他在擔任法務部長時,就認爲要解決這些爭議案件的正本清源之道,就是在偵查當中,不應該有不當取供的做法,這將使得許多法官在證據不是那麼確切的情況下,沒有辦法做出最好的判斷。
總統提到,或許當初汐止分局在查案的時候,在做法上不盡妥當,才造成今天這樣的情況,而外界在檢討時,應該把焦點放在這類事件不要再發生。
由於蘇建和案也因爲速審法規定,因此不得上訴即告定讞,結束漫長訴訟。總統對此則表示,當初司法院提出速審法,外界爭議很多,但改革就是要讓大家去思考,如何把制度的其他層面都改變,改革纔會有意義,否則如果只是縮短訴訟的時間,不能把真相查出來,或者是把造成這一些所謂真相的問題消除,那這種事情還會重演。
總統強調,他是從如何避免此事重演的角度來看待這件案子,也希望將來再也不要出現任何刑求或者不當取供;就像是江國慶的案子,也是類似狀況,幸好在江案1年多後,已改變過程,最後還是要回到最高法院;但不管是蘇案或江案,對社會來講都是「很大的教訓」,馬總統認爲,在第一審的檢察官跟法院都應該把事實的部份確立非常清楚,否則往後要再來檢討事實就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