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九江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操作指南!!!
相關政策:
自2024年9月19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在江西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500元補貼,其中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併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增加100元補貼。消費者新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標準要求。交舊電動自行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爲同一人,同一新車不重複享受補貼,每位消費者享受不超過2次補貼。
補貼時間:
2024年9月19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3:59:59之間完成交舊購新(不分先後)
補貼標準:
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並在江西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500元補貼
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併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增加100元補貼
補貼條件:
消費者新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GB43854)標準要求。
交舊電動自行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爲同一人。
同一新車不重複享受補貼。
每位消費者享受不超過2次補貼。
補貼所需材料:
1.申請人身份信息,需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需上傳境內發行的銀行借記卡照片。
3.交舊車信息。申請人上傳舊車登記證照片及信息(登記證遺失或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門補登記),回收企業對消費者交舊車輛(含電池的整車)反向開具的發票照片及信息。
4. 購新車信息。上傳新車發票照片及信息,新車登記證照片(或電子登記證照片)及信息。
注意:以上資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交舊車輛殘值按市場價格由消費者與符合規定條件的回收企業(由各設區市徵選確定)自行結算或委託銷售商戶代理,回收企業向消費者反向開具發票。
附:九江市電動自行車回收企業名錄
補貼申領流程:
個人消費者按照先購車後申領的方式享受政府補貼。消費者應於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登錄雲閃付電動自行車專區,真實、清晰、完整上傳電動自行車“交舊換新”證明材料。
步驟一
個人消費者登錄雲閃付app,進行實名驗證;
步驟二
進入“江西消費品以舊換新”省級服務平臺“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上傳其身份信息和其本人銀行卡信息;
步驟三
上傳舊車登記證和交售舊車後收舊企業開具的反向發票;
步驟四
上傳新車登記證和新車發票;
步驟五
審覈通過後補貼資金將返還個人消費者提供的其本人銀行賬號內。
九江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網點(104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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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支隊車管所
編輯/鄢強、 王柯
審覈/陳運柄
核發/孟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