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繼續嘴硬」陳時奮提誣告勝訴 再求償高虹安975萬加收利息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日前才告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刑事勝訴,他緊接在昨天向臺北地院遞狀提出民事求償。記者杜建重/攝影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日前才告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刑事勝訴,他緊接在昨天向臺北地院遞狀提出民事求償,對高虹安求償精神名譽損失、律師費等,金額高達975萬元,還要求高虹安未清償前要按年收5%利息。對此高虹安今天並未迴應。
高虹安21日才因被陳時奮提告誣告罪而被判刑10個月有期徒刑,令外界大跌眼鏡,因過去誣告罪成立條件困難,未料高虹安不僅被定罪,還是重判,就連提出告訴的陳時奮都坦言這難度非常高。
陳時奮今天在臉書表示,高虹安因誣告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的結果公佈後,許多友人都在向他詢問是否向高虹安求償,因此他昨天已派委任律師到臺北地方法院遞交民事求償訴狀。
陳時奮在民事求償訴狀中寫明,要求被告高虹安應給付原告陳時奮975萬元,並從訴狀送達翌日起到清償爲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並請法官准予對高虹安假執行,訴訟費用也由高虹安負擔。
他指出,當初提起誣告自訴時是希望把焦點放在高虹安的誣告故意,因此沒有附帶民事賠償,把刑事與民事分開會增加訴訟成本,但可讓案件更單純,同時誣告案的定罪率極低,特別是原告要負舉證責任的自訴案,相對誣告的民事求償門檻較低,原告的舉證責任也較小。
「既然我們在刑事庭都贏了,民事庭的關鍵應該在求償金額」陳時奮認爲民事求償成功機率不低,而對高虹安求償的金額975萬元,是涵蓋他被誣告的直接成本,例如律師費與返臺旅費等,還有間接的損害,如精神與名譽損失等,因此與律師討論過後才決定此金額。
陳時奮也向公衆喊話「爲了讓高虹安得到該有的教訓,會盡全力打贏民事求償官司」,而高虹安雖然在刑事案輸了,仍繼續嘴硬,不願認錯道歉。後續收到刑事判決書後,會做更多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