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抓姦見70歲小王只穿內褲 妻子心慌:相約配眼鏡較便宜
臺中一名人夫去年11月抓到小王只穿內褲,坐在自家牀上,妻子還跳出來辯稱小王是榮民,配眼鏡有優惠,才相約一起去,人夫一狀提告求償百萬。(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夫去年11月抓到小王只穿內褲,坐在自家牀上,妻子還馬上跳出來辯稱小王是舊友,也是榮民,配眼鏡有優惠,2人才相約一起去,人夫不信提告求償百萬;小王則說人妻長期受丈夫漠視,曾想過出家,纔會找上他討論,並非出軌;法官發現2人私下互稱「小老婆」、「老公」,判需賠20萬。
判決書中丈夫主張與妻結婚20年,去年11月23日返家時,發現有名男子穿內衣褲坐在臥房牀上,妻子解釋是友人,還說男子有榮民身分,配眼鏡有優惠,她才邀對方一同前往,但丈夫看行車紀錄器,發現妻子與男子互稱「小老婆」、「老公」,陳述雙方過往性愛經驗,車上調情接吻,還在對話中對丈夫百般嘲諷。
丈夫控訴妻子帶人至工作地點及夫妻的住處過夜,爲此求償100萬;妻子說車輛是她所擁有,丈夫私下窺聞對話紀錄,是妨害他人秘密,還稱丈夫沒有給生活費,不斷脅迫她離婚、放棄所有權益,她無力負擔賠償金;被告男子則說,女方長期受丈夫漠視,曾想過出家才與他討論,他已70幾歲可以給對方建議。
法官認爲被告2人都是有配偶之人,理應避免共處一室,且當時男子只穿着內褲、深夜在女方臥室中獨處,還互稱「小老婆」、「老公」,還有互傾愛意、討論性事等調情,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最終判2人得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