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股市》興櫃公司股東會 今年起須提供電子投票
金管會指出,爲避免股東會過於集中,影響股東參與股東會權利,去年起每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限額降爲80家。爲鼓勵投資人利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對電子投票比率達逾50%、且章程載明採用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的公司,不受上述單日家數上限限制。
而爲利於股東行使表決權,金管會已規定全體上市櫃公司自2018年起,應將電子方式列爲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並自今年起擴大強制適用至全體興櫃公司,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
此外,配合公司法開放公開發行公司可採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金管會提醒公司辦理股東會日期登記作業時應一併登記召開方式,以利股東會作業管理。並呼籲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於疫情期間,鼓勵股東積極採用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以兼顧防疫及股東會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