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勒斃妻伴屍8小時 殺傷情敵 日料理店老闆 判刑15年8月
周姓男子2022年因懷疑妻子與林姓男子外遇,勒斃妻子後,持刀殺傷林男,最高法院考量周男犯後主動自首,依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8月。(本報資料照片)
經營日本料理店的周姓男子,2022年7月間因懷疑妻子與林姓男子外遇,他先勒斃妻子再持刀前往林男工作處企圖刺殺對方,因被奪刀未遂,最高法院考量周男犯後主動到警局自首犯罪,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15年8月定讞。
63歲的周男因認爲妻子與林男有不當往來,2022年7月8日凌晨他在其新北市住處房間內,以毛巾交叉纏繞妻子頸部,持續將毛巾兩端往反方向拉扯方式致其死亡,伴屍8小時後,先到他所經營的日本料理店,拿取生魚片刀,以報紙包裹刀刃部分,置於塑膠提袋內。
周男帶刀前往林男任職的公司外騎樓處,撥打電話聯繫對方,等看到林男後,他先與對方談論與他妻子互動情事,且要求林不要破壞他平靜的生活,但周男聽到對方否認與他妻子有不當往來時,認爲林男說謊,因而憤恨難平。
周男先刻意將所攜放置生魚片刀的塑膠提袋移至身後,取出生魚片刀,再持刀向前猛力刺向林的腹部,林見狀立即阻擋,並與周男拉扯後奪下該刀,因而造成林男右手撕裂傷、左手拇指撕裂傷等傷害。
周男見刀刃遭奪,仍追打林男後才離開,再到警分局自首殺妻犯行,經警方偕同返回住處途中,他又向員警自首供承對林男殺人未遂的犯行。二審考量周男犯後自首,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殺人未遂罪部分則判刑5年2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8月,周針對殺人未遂罪部分提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