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年貨大街 15年都同廠商得標

臺北市年貨大街活動15年來都是同一家廠商得標,議員質疑市府被當成提款機。(臺北市產發局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年貨大街近年來客人次逐年遞減,議員許淑華11日踢爆,活動15年來竟都是同一家廠商得標,總金額高達1.18億元,她還發現業者得標後,再利用變更契約以市長、副市長走街要有前導等理由,追加8成預算,花了錢但成效相當差,簡直把市府當提款機。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對此迴應,沒注意到都是同一家廠商,會再檢討。

許淑華昨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爆料,年貨大街活動由同一廠商連續得標15次啓人疑竇,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該廠商年年都有北市商業處標案,除年貨大街外,尚有商圈嘉年華、商圈輔導活化、臺北美食展等大型活動,近10年合計已標得商業處標案金額約2億7361萬5700元,不禁讓人聯想廠商與商業處有何特殊關係。

她指出,業者除了15年都得標年貨大街活動,近2年標案,利用變更契約擴充服務,追加金額比例更高達8成,去年決標金額1081萬,契約變更決標金額875萬,增加80.1%,今年決標金額1070萬,契約變更決標金額爲865萬3000元,增加80%。

許淑華炮轟,計劃應該在決標時就該寫好,廠商卻在決標後另立名目,簡直把市府當提款機,市府也沒有明訂擴充金額,開出空白條款讓廠商無限追加。

她說,投入經費卻得不到該有成效,年貨大街近3年來客人次不如其他商圈,從90萬、89.4萬衰退到83.6萬,檢視行銷影片按贊數、觀看人次與廣告推播,粉專14篇貼文按贊數共3167個,平均每篇貼文266個贊,影片也僅4087次觀看人數,廠商卻在結案報告灌水成5萬2980次。

許淑華要求產發局未來標案應明訂契約變更與後續擴充金額,不得超過原決標金額一定比例,否則應重新招標或送議會審議,另請北市政風處調查,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對此,林崇傑迴應,沒注意到過去都同一家廠商得標,會再檢討;商業處長高振源指出,標案不只追加也有追減,結案報告還未驗收,將加強檢視。

廠商則說,議員只列出預算增加項目,提案除追加還有追減,追減會依當時時局、商圈需求調整,去年年貨大街遇疫情,追減比追加還要多。廠商強調,每年參與活動投標結構會調整,有時會拆標,也有其他廠商參與,並非只有一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