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社宅標配家電 預算恐增百億

臺北市積極興建社宅,但有議員接獲民衆陳情,較昂貴的冷氣、洗衣機等電器非標配,恐對已是弱勢的民衆增添更多負擔。圖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近年來積極興建社會住宅,以低於市價的行情提供民衆抽籤租賃,不過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接獲民衆陳情,包括冷氣、洗衣機等家電都非社宅「標配」,若未續租額外購買的電器也須帶走,相當不便,建議市府研議提供大型家電的可能性。都發局表示,北市社宅數相當多,僅增設冷氣就會增加百億經費,會持續推動「以租代買」模式因應。

詹爲元指出,社宅因房租較便宜,許多民衆期盼入住,且因爲評點制的存在,對於弱勢而言,社宅更是如洪水中的一根浮木,不過日前他接獲民衆陳情,民衆好不容易中籤,卻需要再花錢購買家電,其中如冷氣、洗衣機等價格又較爲昂貴,未來租約到期後需要再次搬家,要自行帶走也變相成爲負擔。

詹爲元舉例,以新北市及桃園市的社宅爲例,大部分皆附有冷氣等設備,租金也沒有因此變高,反觀臺北市僅只有大龍峒社宅有裝設冷氣。

他也強調,雖然北市府有提供以租代買政策,但住戶考量租賃成本偏高不符合實際使用效應,且據都發局提供的資料顯示,6年12處社宅共4890戶,申請租借傢俱及冷氣戶數僅46戶,今年則尚無廠商提出配合以租代買的意願。

詹爲元建議,因大型家電價錢較昂貴,加上使用年限也較長,應研議在即將落成的社會住宅,試辦提供冷氣等大型家電,一來可以減輕民衆負擔,也可讓後來承租的房客使用,落實環保概念。

都發局迴應,臺北市社宅數量相較新北市、桃園市多,增設空調設備將使社宅營運期增加近百億成本,且不同家庭對於傢俱、家電等品牌規格需求有異,經評估後採以租代買模式執行。

都發局指出,從2018年興隆D2區社宅招租起,就有提供傢俱、冷氣設備以租代買租賃平臺服務,後續於青年一期、東明、木柵、明倫、瑞光、中南及新奇巖等8處社宅提供媒合租賃服務;多數住戶並無提出申請,深入瞭解成效不佳的原因,在於租賃成本偏高,臺北市住都中心將持續精進以租代買模式,以提高租賃電器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