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原告筆錄遭被告偷拍還PO網公審 基隆警遭送辦

遊姓員警遭記1小過處分,另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翻攝照片/陳彩玲基隆傳真)

基隆驚傳有提告人筆錄遭被告偷拍,而製作筆錄遊姓員警竟不知情,直到筆錄內容被髮上網路,事情才曝光。警局表示,遊員過失已另案調查,絕不護短、依法偵辦,全案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吳姓男子與劉姓男子於8月21日中元祭放水燈遊行時發生口角,2人鬧上派出所,吳男不滿對劉提告恐嚇。由於當晚有遊行活動,多數警力投入交通勤務,所內只剩遊員1人駐守,警方先是製作吳筆錄,讓人離開後,再通知劉到案說明。

未料,吳男當天凌晨又再次向警方報案,指劉男疑似在網路上發出與案件筆錄內容相關照片,要追加提告妨害名譽。受理員警追查後,發現屬實,立即通知劉將照片撤除,並同步調閱所內監視器,發現劉男當晚確實趁遊員不注意時,將筆錄內容拍下,另依妨害秘密罪函送。

針對遊員過失,警局表示,將加強教育訓練,提升員警受理案件敏感度及警覺性,絕不護短,全案依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據悉,遊員從警約4年,記功3次、嘉獎522次,平時認真勤奮、表現優異,對於自己的疏失造成單位蒙羞深感抱歉,並深切檢討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