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男警求愛女警不成奪所長配槍 丟鐵飯碗還被判刑
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大武派出所林姓男警日前跟騷女同事,還搶奪所長配槍。(摘自大武分局臉書)
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大武派出所林姓男員警因愛慕女同事,5次跟騷和性騷擾女警,後又因情緒失控,搶奪所長配槍。前罪因雙方和解,女警撤告,法院諭知不受理;另奪槍判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林員遭到免職。
判決書表示,大武派出所26歲林姓男警今年6月底至8月19日期間內,趁女同事女來不及抗拒時,分別在辦公室及巡邏車上,以手指碰觸女同事腰部身體隱私部位4次;同年8月20日,趁女同事不注意,在辦公室以手指戳女同事臀部1次。
此外,林男於6月間,持續以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女同事,不定時在大武派出所門口對女同事幹擾、盯哨、守候等不當追求,趁女童是值班時,又在值班臺貼上「對不起,多的話以後有機會再說」字句紙條,行爲影響女同事日常生活及活動。
臺東地檢署以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和性騷擾罪嫌,將林男起訴,由於雙方達成和解,女警撤回告訴,法院諭知不受理判決。
此外,林警涉嫌在警方偵辦和長官訪談時情緒失控,搶奪所長配槍未遂,臺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
臺東縣警察局指出,林員9月間搶奪自家人警槍的脫序行爲後,已被記兩大過,目前警政署免職令已發,林員停職中有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打複審中,複審如輸可再打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