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校長鹹豬手又摸又捏 詭辯:手有扳機指 法官一看怒打臉
臺東校長鹹豬手又摸又捏還詭辯手有扳機指,法官一看怒打臉。(示意圖/達志)
臺東地方法院判定曹男犯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蔡旻妤攝)
臺東縣某校曹姓校長某日晚間在校園內遇到女老師,竟趁女師向打他招呼來不及反應時,對她腰際又摸又捏,事後辯稱「患有扳機指與隧道症候羣,可能有碰到,只是不知道」,女師憤而提告。臺東地院認定曹男狡辯,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曹男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 2019年11月16日晚間8點,女老師在警衛室旁的廁所剛走出來,看見曹男走進校園,便主動問好「校長好,我是某某」,曹男突然趁她不及抗拒,強行大力用手觸摸她右邊腰部數下,當下她受到劇烈驚嚇,感覺到身體嚴重被侵犯、被意圖性騷擾,身體僵直,難以立即反應抗拒。
曹男觸摸女師腰部後,竟笑臉愉悅地向女師表示「我剛看完戲劇表演」,隨即快步離開,佯裝沒事的樣子;校長也在當天晚間9點17分校長傳訊息,「某女老師,校園偶遇,感恩辛苦。夜深,注意安全。後學出門散散步。晚安。」
女師當晚11點32分以訊息回覆曹男「您好,剛在校園偶遇時,您向我打招呼時,您的手有觸碰到我右邊的腰,我覺得非常的不舒服,感覺到身體被侵犯騷擾,心情很不好。」
女師表示,曹男事後回傳2封訊息向她道歉,但是訊息內容意圖將性騷擾行爲合理化爲「可能是無心之過、玩笑的言行」。 女師因此身心深受影響,向男友及家人傾訴,並在2019年11月18日至身心科就醫,也向學校申請心理諮商服務。
臺東地方法院審理時,曹男提出診斷證明及就醫紀錄,並稱「手有扳機指及隧道症候羣,反應比一般人慢8至10倍,可能有碰到,只是不知道」,但臺東地方法院認爲,曹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筆錄都有簽名,只是有時會痠麻、有時沒辦法順利簽名,但可以寫字、吃飯、使用手機等,可見病情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
臺東地方法院認爲,曹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可能是不慎觸碰、女師對他有所誤解等等,難以認定有悔悟之心,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性騷擾罪,判處曹男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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