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羣衆人財物損失怎麼辦?

來源:法治日報

颱風來襲,羣衆人財物損失怎麼辦?

專家:劃清法律責任依法獲取賠償

9月以來,先是“摩羯”以超強颱風在海南登陸,成爲1949年以來登陸我國的最強秋颱風;緊接着,颱風“貝碧嘉”又直奔上海;據中央氣象臺播報,颱風“普拉桑”又來了

颱風頻繁過境,道路被淹、農田受災、房屋破損、車輛遺失……嚴重影響了人民羣衆正常的生產生活。哪些損失可以獲得補償或賠償,成了當地受災居民最爲關心的話題

如果颱風造成的損害嚴重,居民可能從政府處獲得相應幫助。對於購買了保險的居民來說,意外險、車險、農險等均可理賠,但應當具體情形具體分析,同時受災者在臺風過後要儘快收集相關證據進行理賠申請,避免損失擴大或得不到賠償

本報記者 孫天驕

狂風呼嘯,暴雨傾盆。不到一個月時間,颱風接連來襲。

9月6日,第11號颱風“摩羯”登陸海南,成爲1949年以來登陸我國的最強秋颱風。在這次超強颱風襲擊中,受災最嚴重的海口、文昌兩地,截至目前初步估計損失近600億元,作爲此次颱風在海南的登陸地,文昌全市預計直接經濟損失高達327億元。短視頻平臺上,不少業主曬出一片狼藉的房屋:大片玻璃碎裂,傢俱泡水,雜物散落一地,有些人家的陽臺甚至整個兒消失了。

9月16日7時30分,今年第13號颱風“貝碧嘉”在上海浦東臨港新城沿海登陸,登陸時中心附近最大風力14級,爲75年來登陸上海最強的颱風。公開報道顯示,現場雨勢非常猛烈,攝像機鏡頭前白茫茫一片。強風導致建築工地工棚外牆被撕開,鋼板護欄被掀翻,有紅綠燈燈杆倒地。

“貝碧嘉”剛撤退,第14號颱風“普拉桑”於9月19日下午至晚上在浙江象山到上海浦東一帶沿海登陸……

颱風過境後,往往留下一片狼藉。道路被淹、農田受災、房屋破損、車輛遺失……颱風嚴重影響了人民羣衆正常的生產生活,有不少居民因此受到了重大財產損失。

房屋玻璃被吹破,賠不賠,誰來賠?車輛受損可以申請賠償嗎?受損的農田該怎麼辦?天災導致的人員傷亡又該由誰來負責?颱風造成的財產損失相關賠償問題成了不少羣衆關注的焦點,帶着這些問題,《法治日報》記者採訪了多位法律專家。

房屋受損除自擔損失外

還可獲得多方相應幫助

“玻璃全被爆,滿目瘡痍,恍如到了‘世界末日’……”9月6日,家住海南海口的安女士在懷孕22周時,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場颱風“摩羯”。

颱風到來時,安女士和老公正坐在客廳準備吃晚飯。強風呼嘯着襲來,整棟樓都在搖,窗戶在風暴中顫抖着,開始出現裂痕。安女士老公立刻帶着她跑進臥室,剛用櫃子抵住門,外面就傳來玻璃破碎的聲音,風更是毫無阻攔地席捲而來,抵門的傢俱也有些堅持不住。萬般無奈下,安女士和老公躲進衛生間,纔有驚無險地度過這一夜。

颱風走後,安女士清點家中受災情況——客廳落地窗碎裂,連帶邊框整個砸了下來;廚房玻璃飛了;好幾樣家電無法正常使用,有些甚至直接“消失”;臥室門框也被卷飛。“最少要花好幾千元修整,還好人沒事,這是最重要的。”

在臺風“摩羯”“貝碧嘉”過境的城市,有不少和安女士一樣房屋受到損失的當地居民。他們的房屋有些被水淹了,有的房屋整個牆皮脫落、房頂被掀翻,還有些房屋窗戶玻璃全部破碎。颱風走了,留下了亟須破損修復、設施更新的現實需求。

他們所遭受的房屋損失,除了自己承擔外,是否還可以尋求其他幫助?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新金融法中心主任陳燕紅介紹,居民因颱風導致房屋受損後應積極尋求賠償,如房屋開發商和業主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等書面文件中已對受損房屋的質保期和質保期內開發商的責任進行了約定,且房屋在臺風中受損是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房屋受損的事實發生在約定的質保期內,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開發商應當負責修繕並承擔相關的費用;居民可以及時拍攝、記錄有關房屋損毀情況的證據材料,以便向開發商索賠。

“如果房屋受損的事實是在質保期外發生的,居民可以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向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人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對房屋進行修繕,維修費用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陳燕紅說,此外,部分城市爲市民投保了自然災害房屋保險等保障措施,居民可以據此申請保險理賠;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章也對關於突發事件的事後恢復與重建等進行了專門規定,如颱風造成的損害嚴重,居民也可能從政府處獲得相應幫助。

車輛受損可走保險賠付

物業未盡義務應當負責

因將車停在露天車位,上海市民劉先生的愛車在此次颱風天中損失慘重。“邊上樓頂的瓦片被風捲起砸了下來,我和隔壁車位的車子都遭了殃。”

風雨停歇後,劉先生去4S店定損,得知前擋風玻璃破裂和天幕玻璃破裂需要更換、漆蓋損壞、右前門損壞、前保險槓損壞做漆……

“聽到這一連串報損事項,我直接腦瓜子嗡嗡的——剛買一年多的車就成了‘事故車’。目前正在聯繫保險公司理賠,現在特擔心明年保費會不會因此上漲。”劉先生無奈道,還好當時買了項目齊全的車損險,不然發生意外事故,只能自認倒黴。

近段時間颱風過境後,不少市民反映其車輛遇到被倒塌樹木等砸破損、被颱風及暴雨沖走遺失、進水後受損無法正常啓動等問題,遭遇不同程度損失。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索維華告訴記者,車輛在臺風中受損情形主要可以分爲兩類,一是車輛被倒塌物、墜落物砸壞,二是車輛被水淹泡、被暴雨沖走遺失,這兩種情形下無論是車輛本身受損還是車玻璃受損,被保險人都可通過投保的車損險獲得賠償。許多保險公司都推出了手機App或官方網站,方便客戶直接在線申請理賠,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在發動機進水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再次啓動車輛,否則將可能觸發保險合同中常見的“人爲擴大損失部分”保險條款,從而導致被保險人自己對擴大的損失或全部損失買單。

因遭受颱風,不少當地居民近期向北京瀛和(海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佳琦諮詢相關法律問題,有業主反映,在臺風天爲了避免損失,他們選擇將車停在地下車庫,結果車庫進水了,導致車輛泡水受損。“物業公司對此是否應該負責?”

王佳琦說,物業公司對其管理的車庫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物業公司既無法預見超強颱風等極端天氣可能導致的降雨強度,也無法阻止內澇積水涌入小區導致被淹,已經履行了對小區內的公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修、養護的義務,同時對業主盡到了警示通知義務,則可能會被認定爲不可抗力導致,物業公司免於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未能對共用排水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清理、疏通,導致管道堵塞、積水倒灌,則應當爲業主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預賠付助農民彌補損失

加強管理嚴防動物疫病

颱風過後,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曬出自家農田的一片慘狀:100畝地種的2萬多棵玉米,幾乎全被吹倒,連棚頂都被掀飛,有的甚至被連根拔起吹走,整塊地都光禿禿的,“一天台風,一年的準備白費了,只能儘量補救了”。

近期的颱風給農業造成了嚴重影響。僅以海南爲例,據統計,截至9月8日12時,海南省農作物受災面積140.96萬畝,成災面積77.82萬畝,絕收面積44.61萬畝,損失產量24.65萬噸,海南省農牧漁業因災總損失約119.48億元(不含颱風影響漁業船舶)。

農民因颱風遭受的損失該如何彌補?

據公開報道,上海金山區福升蔬菜專業合作社在臺風“貝碧嘉”登陸後大約有150畝八型棚和150畝薄膜受損,估損金額200萬元。該合作社在太平洋安信農險投保了220畝八型棚和220畝薄膜,9月17日,金山區福升蔬菜專業合作社已經收到了太平洋安信農險上海分公司的100萬元預賠付款。

在陳燕紅看來,就農業領域的受災而言,農民的損失通過農業保險進行彌補可能是較好的處理方式。根據相關規定,農業保險的理賠範圍包括農作物倒伏和淹水損失、設施農業損失、畜牧業和水產養殖業損失等,對農民的保障較爲全面,但具體保障範圍應以保險相關約定條款爲準。保險公司在接到農民相關的賠償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後,如不能確定賠款金額,應當先予支付可以確定的金額,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後支付差額,這也爲農民及時彌補損失提供了便利的途徑。

索維華說,在臺風災情發生後,當地政府部門應當及時制定災後農業恢復工作方案並實施,並通過調配物資設備、組織相關方面專家組成技術指導組對農戶進行指導、組織人員清理路障及修復設施、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等措施防止農戶的損失進一步擴大。

王佳琦建議,受災農戶此時也應當加強飼養管理,及時淘汰發病家禽,降低飼養成本,對於達到出欄標準的畜禽儘快出欄,降低飼養密度,密切關注動物疫病和災後易發病,配合防疫員的疫情巡查,同時密切關注周邊養殖場疫情動態。一旦發生重大動物疫病,要嚴格落實撲殺、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嚴防擴散蔓延。

颱風造成多名人員傷亡

相關主體根據情形擔責

天災無情。記者注意到,颱風除導致一定財產損失外,也造成了部分人員傷亡。

據公開報道,截至9月7日15時,颱風“摩羯”共造成海南省19個市縣52.61萬人受災,緊急避險轉移31.26萬人,累計安置14.07萬人,因災死亡4人,受傷95人。

9月16日,受颱風“貝碧嘉”影響,江蘇崑山市一路段電線墜落,致兩名人員觸電。兩人隨後被第一時間送醫救治。

陳燕紅認爲,類似上述情況,傷亡人員及其家屬可能向墜落電線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傷亡人員的僱主或政府相關部門索要賠償或補償,但相關主體是否應承擔責任,需要具體分析事故情形。

她進一步解釋說,首先對墜落電線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而言,如果是因爲電線墜落導致的觸電事故,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如果電線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觸電人員是在執行工作任務時受到傷害,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若觸電人員的僱主在本次事故中也存在過錯,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有關部門如供電局等在本次事故中的責任,需要具體分析事故原因和相關部門的角色和行爲,如供電局不是電力設施的產權人或經營者,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陳燕紅說,如果事故認定表明是由於第三方的原因導致的,如施工不當、維護不及時等,這些第三方主體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據悉,緊跟着第14號颱風“普拉桑”,第15號颱風“蘇力”已經從颱風胚胎加強爲熱帶低壓……

面對接連來襲的颱風,受訪專家提醒,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應有預案地做好相關防護工作和災後重建工作。居民要提前做好防護,妥善安置好車輛等財物,儘量留在室內,做好門窗加固工作。同時,妥善安置好家中外置雜物,避免高空墜物的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