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第2次環差審議通過 高市府將排入大會期程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4日召開「楠梓產業園區設置計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地球公民基金會代表(左下)到場出席並舉牌表達訴求。(林瑞益攝)

對於地球公民基金會提出的希望運用再生能源與帶動高雄綠能,臺積電代表(見圖)4日透露說沒有問題。(林瑞益攝)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4日召開「楠梓產業園區設置計劃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經委員林衍竹、賴進興、陳景文、葉桂君等討論,決議通過環差報告2次初審,將於兩週後排入大會期程。

決議指出,此環差建議審覈修正通過。其次,開發單位就專案小組所提的審查意見,已承諾納入辦理,並應於今年3月22日前據以補充、修正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有關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確認後,提高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

第三,這次變更應於本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備查後,變更內容始得施工。第四,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 條之1 規定,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未符主管機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發行爲許可之申請。開發單位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展延或撤回審查案件。

地球公民基金會也派代表與會,提出兩點聲明,包含期待臺積電依據自身2040年100%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RE100):應提出至少10年、每年10%的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及期程評估。以及透過使用高雄在地與周邊鄰里社區之再生能源,帶動高雄綠能與公民電廠發展。臺積電代表人員說,這兩點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