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大生租屋處酒後遭硬上 2學弟改判緩刑

2名性侵學姊的男子一審被判3年6月,臺南高分院二審改判2年、緩刑5年。(本報資料照片)

5年前,一名在臺南讀書的女大生與2名學弟相約唱歌后返回租屋處繼續喝酒,當晚2男留宿學姐租屋處,卻趁她酒後無力抵抗,無視學姊掙扎,接力硬上,女大生不甘受辱提告,一審判2人3年6月,2人不服上訴,除認罪外也各以35萬和解,臺南高分院審理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學弟某晚邀約學姊唱歌,結束後又買酒買回租屋處續攤,2名學弟徵得她同意後留宿,未料,竟趁她飲酒後頭暈、嗜睡,違反其意願強行脫下衣褲,輪流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後報警提告。學弟則於案發後,曾傳訊息吐露「做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是我們該死」等,表達歉意。

一審時,臺南地院依照強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月有期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訴,2人除了認罪,也已與學姊和解,目前2人均有按期給付調解金額。

臺南高分院合議庭審理,2人已坦承犯行,終知悔悟,且均於原審審理時與學姊達成調解,並持續履行調解內容分期給付,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