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確診Delta病毒抵澳門瞞印度工作史 最高可判處8年徒刑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17日在澳門確診的臺籍男子隱瞞曾經在印度工作,有可能面臨最高判處8年刑責。圖爲澳門治安警察局檢查出境人士健康碼及核酸結果。(中新社)
一名59歲男子於17日從臺灣抵達澳門,發現確診新冠肺炎,並證實感染Delta變種病毒,是澳門第53例確診病例。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以下簡稱「澳門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0日表示,該名男子隱瞞曾經在印度工作,有可能面臨最高判處8年刑責。
據港媒報導,澳門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指出,經進一步追查,該名男子在今年2月至5月曾在印度工作,但該早前卻僅承認2020年10月至今年1月在越南工作過,經反覆追問後,才承認曾於今年2月至5月到印度工作,期間曾出現流鼻涕等輕微呼吸道症狀。
該名臺籍確診男子5月返臺,此期間檢測均爲陰性。由於Delta變種病毒在印度廣泛傳播,因此判斷該病人在印度感染。
澳門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該病人於17日入境澳門時按衛生局檢疫措施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檢測,並已即時被安排在公共衛生臨牀中心作進一步治療。
澳門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中心指出,該名男子隱瞞自身旅居史,雖然未對澳門的公共衛生安全及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威脅,但再次提醒及呼籲所有居民和旅客應如實提供傳染病資訊,以免觸犯法律。
根據澳門「傳染病防治法」,行爲造成傳染性疾病傳播,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或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者,可被處1年至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