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挖土機司機突發奇想 網路自學改槍下場慘
挖土機鄭姓司機去年陸續上網購買貝瑞塔模擬槍及在生存遊戲店購得715左輪手槍,利用自網路上所學習改造槍枝方法,9月間在臺南住處以電鑽貫穿手槍槍管,還將鉛線裝在撞針處,經警查獲後送驗,其中1支改造手槍具殺傷力,法官認他非一般擁槍自重者處3年8月,併科罰金5萬元。
檢警調查,鄭於去年5、6月間,陸續經由購物網站向不詳賣家購買貝瑞塔模擬槍、AB強力膠、遊標卡尺、電鑽等物,並在臺南生存遊戲專賣店購得715左輪手槍1支後,利用自網路上所學習改造槍枝技術與方法,9月底在住處內改槍,以電鑽將貝瑞塔模擬槍槍管貫穿方式,但未成功。
未料,他再接再厲以AB強力膠將鉛線裝在715左輪手槍撞針處,並以電鑽貫穿槍管方式,製造具有殺傷力非制式左輪手槍1支。且自制造完成時起,藏放於住處內而非法持有。
高雄警方循線,10月5日上午持搜索票前往鄭住處搜索,當場扣得2支改造手槍及工具等,並送刑事局鑑定,其中1支改造手槍具殺傷力。
他於警詢、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不諱,並有搜索票、扣押物品目錄表、監視器影像截圖照片及刑事局鑑定書等物可佐證,法官認事證明確。
合議庭認爲,鄭非法制造槍枝,並不應該,但他未有前科紀錄,且自他製造槍枝既遂至爲警查獲期間,歷時尚短,他也未執槍枝犯案,客觀犯罪情節尚非重大,自不能與一般擁槍自重者同視,認縱使科以最低法定刑度7年,猶嫌過重,依法酌減其刑。
合議庭審酌,鄭非法制造槍枝,所爲實有不當。惟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他以改造方式製造槍枝,製造完成後至爲警查獲期間尚短,也未持槍枝爲其他犯行,認他犯非法制造非制式手槍罪處3年8月,併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臺南地院考量,鄭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他改造完成後至爲警查獲期間尚短,也未持槍枝犯案,認他犯非法制造非制式手槍罪處3年8月,併科罰金5萬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