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經營權大戰再起 5月28日股東會將全面改選董事
泰山經營權之爭再起?公司派昨董事會提案全面改選董事,但遭兩名獨董反對。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泰山(1218)經營權大戰再度開打,昨(12)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除了通過去年財報、盈餘分配案,也訂定股東會將於5月28日舉行,且提案本次股東會進行全面改選董事,但遭到兩名獨立董事反對,除非主管機關介入,否則相關議案將如期舉行。
泰山昨日董事會由現任公司派董事提出全面改選案,經兩位獨立董事黃慧萍及蕭勝賢反對。對此,泰山昨日並未迴應。
泰山去年5月才完成董事改選、同年7月21日經濟部商業司核可負責人變更登記後,上一次的經營權之爭才告落幕,目前由劉偉龍擔任董事長。
泰山2023年全年營收爲112.28億元,年增0.73%,稅後虧損8,087萬元,每股淨損0.17元,董事會決議2023年第4季不分派股利。
熟悉公司治理的專家指出,泰山本次董事會後公司派提出要在今年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顯見公司派有意排除異己,進一步「清理戰場」,讓市場再度聚焦經營權大戰。預料,今年度的股東會上,兩派又將再次上演搶董事席次大戰,手上持股成爲能拿下多數席次的關鍵。
針對昨天董事會的全面改選議案,獨董黃慧萍表示,她不同意有兩大理由,首先、泰山纔剛於2023年5月31日全面改選董事,改選後的董事任期不到一年,旋即又改選,不利於公司治理;再者,本次提案全面改選董事理由,欠缺正當性。
蕭勝賢反對的理由爲,本屆董事任期未滿一年(章程規定任期三年),即以「爲配合本公司股權結構異動,使董事會即時且精確地反映股東意向」爲理由決議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可能損害現任董事及小股東權益,因此他實無法贊同。
兩位董事都認爲,上市櫃公司非單一股東,股東股權變動隨時可見,不應某一股東股權變動即恣意以此作爲要求全面改選的藉口,推翻前次股東會選任董事的結果,罔顧其餘股東權益,此舉有礙公司經營的穩定。
其次,公司與董事涉有訟爭,既系公司主動對前屆董事決議行爲提告,卻又藉此主張對本屆特定董事缺乏信賴,而要求全面改選董事,顯然欠缺正當性。況且,在訟爭尚未有定見下,即憑片面偏頗成見,藉此要求全面改選董事,此舉等同於宣示公司未能接受董事會成員有不同意見,顯然不利於公司治理。
黃慧萍也再度說明,泰山公司去年風雨飄搖,如今董事會運作正常,雖容或有不同意見,但已趨向穩定發展,董事會也因不同意見交流,彰顯公司治理價值,若此時全面改選,包括對小股東及公司治理,認爲非屬正當決策,所以表示反對並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