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入股街口 龍邦:不得執行

龍邦指出,泰山已將36億元鉅額款項分別給付街口金融與母公司Dorian。圖/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泰山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40.39%股份,龍邦國際15日發出聲明指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已做出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金融科技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的董事會決議,相關執行命令並已送達泰山與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泰山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龍邦國際指出,泰山以36億取得街口金融40.39%股份,包括以22億向街口金融認購新股、以14億向街口金融之母公司Dorian Innovation Limited購買老股,在「違法無效」的董事會決議後,泰山立即將36億鉅額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與Dorian,所作所爲猶如處分全家股份的翻版。

認購新股部分需取得經濟部商業司許可,購買老股部分因Dorian爲英屬維京羣島公司,更需取得投審會許可,龍邦國際指出,無論泰山與街口金融、Dorian是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提出相關申請,相關申請均違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意旨,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自應立即駁回此等違法申請,不容泰山與街口金融、Dorian心存僥倖。

有鑑於泰山目前已將36億元鉅額款項分別給付街口金融與Dorian,龍邦國際特別提醒街口金融及Dorian之往來金融行庫,務請嚴加審覈與該等公司之資金往來,尤其街口金融突然取得高達22億的資金,又涉及非法無效之交易,金融行庫自應加倍留意,善盡銀行防範不法交易等職責,以避免無謂之法律責任。

隨着泰山5月31日股東臨時會逼近,龍邦國際指出,詹景超等現任經營團隊更加肆無忌憚,加速掏空公司,視法律如無物,將證交所依法監督批爲立場偏頗,行爲荒腔走板近乎瘋狂,龍邦國際除呼籲全體泰山員工恪遵法院裁定及法律規範,切勿聽命於詹景超等人違法指揮外,也籲請各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加強對泰山及其經營團隊之監理,對於明顯涉及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之犯罪行爲,亦祈請檢調單位主動偵查,莫讓詹景超及參與其中者食髓知味。

對於龍邦國際所發的聲明,泰山指出,龍邦有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但法院還沒有裁定下來,所以雙方還有各自的爭點看法,目前僅做出七日內有效的緊急處置,所以七日內雙方都不能執行相關動作,七日後就看法院的裁定下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