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紅愚人節放臺積電假消息被盯上 最重恐關十年

金管會證期局已對昨日網紅髮布的巴菲特買回臺積電持股假消息啓動調查。本報系資料照片

網紅在臉書上發放消息要注意了,即使聲稱開玩笑也將有刑責,最重恐將被關十年。昨天愚人節,有臺灣網紅在臉書上亂開玩笑聲稱巴菲特買回臺積電持股,甚至還遭媒體誤信而引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說,已經收到投資人陳情,並且已啓動監控機制由證交所出面調查,若有不法將移送檢調,依證交法第171條法則,最重有期徒刑可判10年,併科罰金最高2億。

黃厚銘表示,的確已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已督導證交所啓動監視查覈,證交所將依規定來辦理,維護投資大衆權益。他說,現行股市的查覈機制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進行,若發現有人以網路留言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實資訊,就會依照證交法第155條之1第六款所列出的「意圖影響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不法情事,由證交所移送給檢調,依證交法第171條規定來懲處,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

金管會先前已要求投信業者對合作的網紅要強化對外資訊揭露管理,要求網紅不得散佈不實資訊,但上述的財經網紅並非和業者合作,而是自己在臉書上散佈假消息,這要如何管理?黃厚銘說,先前金管會是針對投信業者的廣告管理,要求也必須約束網紅對基金商品不能誇大不實,但倘若網紅並非和業者合作:「就要看其言論是否違反證交法155條規定!」

黃厚銘也表示,證交法155條是刑事責任,若違反,會由檢察官來起訴,由法院裁判,判刑的結果輕重,包括判刑多少年、罰金多少,都將由司法來判斷。

黃厚銘指出,倘若有違反,就得依證交法規定來處理。也有媒體提問,證期局已有收到民衆陳情,那麼民衆之後是否可以去提告、賠償?黃厚銘則說明,根據投資人保護法規定,倘若投資人因爲上述網紅違反證交法第155條之1第6款規定而使權益受損,投保中心將爲投資人來主張權益,而且除了個人提訴,也有團體訴訟,但倘若是團體訴訟,就有人數門檻,黃厚銘說,若要提團體訴訟得要有20人(受害者)以上。

網紅摩股史塔克(Moore Stock)在臉書上轉貼「彭博社報導」的「新聞」,指股神巴菲特全數買回臺積電的持股,誰知是愚人節玩笑,事後才揭露是假新聞。記者鄭超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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