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爲何不能比照韓國戒嚴? 律師揭2法律理由:目前無法援引

▲南韓總統尹錫悅。(圖/路透)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晚間10時突襲宣佈戒嚴,歷經約6個小時,尹錫悅今(4日)凌晨宣佈解除戒嚴並撤回軍隊,但他強調「戒嚴是拯救國家,打擊試圖破壞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勢力」。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現在許多人質疑在野黨「親中亂臺」,臺灣何不比照韓國發布戒嚴?但有兩大法律理由無法比照,第一「法律程序不同」、第二「臺灣明文『戰爭或叛亂髮生』爲要件」,所以目前無法援引韓國的非常手段。

黃帝穎表示,韓國總統發佈戒嚴令,世界關注。外媒更報導,韓國國會遭到軍警封鎖,議長及議員無法前往開會,發佈戒嚴也被認爲,是總統反制在野黨的非常手段。

黃帝穎表示,現在臺灣國會藍白杯葛總預算、通過毀憲亂政的「擴權法案」、更企圖通過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許多人質疑在野黨「親中亂臺」,臺灣何不比照韓國發布戒嚴?

黃帝穎指出,臺灣目前無法比照韓國發布戒嚴有兩大法律理由。第一「臺韓戒嚴的法律程序不同」,臺灣總統發佈戒嚴,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或追認,纔會合法生效。

黃帝穎說,這和韓國程序完全不同,韓國總統發佈戒嚴,國會過半否決,纔會失效,因此外媒報導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爲了避免戒嚴令被韓國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

黃帝穎再指,第二「臺灣戒嚴法明文『戰爭或叛亂髮生』爲要件」,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臺灣遭受中國武力進犯,才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髮生」,因此韓國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

黃帝穎認爲,所以,臺灣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目前無法援引韓國戒嚴的非常手段,還是迴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

最後,黃帝穎強調,就算是例外的急迫情況,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還是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的方式,讓毀憲惡法不生效,此時藍白迴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

▼律師黃帝穎。(圖/民進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