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運毒通緝犯泰國服刑期滿 調查局押解回臺

通緝犯黃正成2007年因爲將海洛因磚夾藏在傢俱內從泰國運到臺灣,遭到基隆地檢署通緝,後來在泰國被逮捕並在泰國服刑;他去年底服刑期滿,今天由法務部調查局人員押解回臺。

臺灣男子黃正成2007年受友人請託,以運輸費新臺幣50萬元爲報酬,自泰國運輸24.18公斤海洛因至臺灣,方法爲將60塊海洛因磚夾藏於傢俱裝入貨櫃內。

這批海洛因在2007年10月2日自泰國起運,10月11日運抵基隆港,存放於長春貨櫃內,後來被調查局查獲;基隆地檢署2007年12月對黃正成發佈通緝,調查局也將黃正成列爲重大外逃罪犯。

在調查局與泰國警方合作下,2009年1月黃正成在泰國遭泰警逮捕,之後在泰國被判刑30年3月,關押在泰國清萊中央監獄。黃正成服刑期間遇到多次大赦獲減刑,2024年11月15日服刑期滿,共計服刑15年10個月。

在調查局、移民署與警政署刑事局駐泰秘書與泰國警方協調下,調查局人員今天將黃正成從泰國押解返臺,後續將送往基隆地檢署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