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監所輔導員疑放水讓殺人犯假釋遭記過 法務部長說話了

蔡清祥(陳志賢攝)

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涉嫌灌水累進處遇分數,讓殺人犯吳哲銘提早假釋,引發議論。法務部長蔡清祥3日表示,矯正署及臺東地檢署必須徹查,監所須引以爲鑑。

另矯正署長周輝煌說,矯正署對此案的態度是勿枉勿縱、不包庇,已對李員進行行政處分,並移請檢察官調查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矯正署針對此事,已提出加強教化人員教育等3項策進作爲,作爲改進。

吳哲銘因犯殺人案,2004年被臺灣高等法院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並於翌年入監執行。2021年吳服刑期滿15年,依法表現良好可聲請假釋。

但今年1月間,臺東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核分作業時造假,讓吳哲銘多名受刑人通過假釋審查,檢方分案泰源監獄調取資料。

矯正署通報法務部及廉政單位,政風人員查出李員自2020年11月至去年1月,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讓吳哲銘多名受刑人通過假釋審查,即撤銷吳原許可假釋。

矯正署全面清查李員經手案件,除吳哲銘外,尚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其中2人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第3人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仍符合假釋要件,出監時執行率逾9成,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

4月1日矯正署通知新北檢吳哲銘假釋被撤銷,需續執行無期徒刑,警方2日在蘆洲拘獲吳,解送新北地檢署,吳向新北院聲請提審遭駁回,吳被髮監執行。

至於造假的李員,泰源監獄3月20日開考績委員會記過2次,時任主管申誡2次,陳報矯正署從嚴審議;另調整李員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並將李員移送東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