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公車癡漢」屢犯不改 猥褻3女犯行曝光
臺中一名嚴姓男子,今年3、4月期間搭乘公車時,分別對3名女子性騷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嚴姓男子,今年3、4月期間搭乘公車時,分別對3名女子性騷擾,經被害女子提告,臺中地院審理後分別依對未成年少女施以性騷擾3罪及強制猥褻罪,判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嚴男在2024年3月至4月期間多次於臺中市公共運輸工具上對女性乘客進行性騷擾行爲,手法包含利用擁擠人羣貼近受害女性、觸摸臀部、以下體摩擦身體等,甚至提升犯意,在公車內進行猥褻行爲。
涉案行爲中,包括於3月9日的統聯公車上,嚴男移步並站立貼近未成年甲女身後,拉下其褲頭拉鍊,以其生殖器摩擦甲女臀部及右大腿外側,以此方式對甲女施以性騷擾得逞。
3月10日在臺中公車上,以站立並貼近未成年A女身後,以其下體頂A女左側大腿及臀部,並利用公車剎車時,順勢以身體壓在A女身上之方式,對A女施以性騷擾得逞。又於3月17日18時許,站立在A女身後,一手握拉環一手握鐵桿,呈現環抱A女姿勢,並以其身體正面貼住A女背部之方式觸碰A女,對A女施以性騷擾得逞。
並於4月19日在公車上站立在B女身旁,並以雙手各拉住B女兩側鐵桿扶手,呈現環抱B女姿勢,以其下體磨蹭B女右側大腿部位,嚴男見B女因其姿勢及車內人潮難以移動後,竟將原先之性騷擾犯意提升爲強制猥褻犯意,違反B女意願,接續以其下體磨蹭B女右側大腿部位,期間更掏出其生殖器對B女前開部位磨蹭至射精,以此方式對B女強制猥褻得逞。
警方調查包括受害人及目擊證人證詞,並依監視器影像佐證其行爲,根據受害人和相關監視器畫面、一卡通交易記錄等證物,傳喚嚴男到案,嚴男對所有指控不否認,並認罪。
法院指出,嚴男行爲屬性騷擾,且涉及猥褻行爲,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判決嚴懲。此外,鑑於其在性騷擾過程中針對未成年受害人,行爲惡劣,予以加重處罰。法庭最後依《刑法》及相關法條,將其轉化犯意之強制猥褻罪及性騷擾罪整並處罰。
法院判決,嚴男針對未成年女性施以性騷擾並轉爲強制猥褻,顯示其行爲多次且惡劣,依法合併判刑處置,執行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又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