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賣菜郎公車蹭女高中生20分鐘 她有感嚇到哭

一名王姓賣菜郎多次犯下性騷擾案件,今年3月又再度在公車上騷擾女學生,遭判刑9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王姓賣菜郎多次犯下性騷擾案,今年3月間死性不改,趁着公車乘客衆多,竟以下體貼着女高中生臀部達20分鐘,經女學生向司機求救,全案才曝光。臺中地院審結,認爲王男四度犯案,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9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3月26日晚間自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站搭乘公車,看見一名年僅17歲穿着制服的女高中生,便趁着乘客衆多,站在女學生的背後,連連以下體磨蹭女學生的臀部20分鐘,經女學生察覺向司機反映,全案才曝光。

王男到案後坦承有站在女學生後方,但否認有對女學生性騷擾,稱沒看見對方穿着制服,不曉得她未滿18歲,且當時公車乘客衆多,難免人擠人會有碰觸,倘若真的有人對女學生亂摸,女學生應該會當場大喊「有人性騷擾」,認爲女學生的陳述違背經驗法則。

女學生則說,王男一直用下體蹭她的臀部,每當公車到站、有人上車時,王男就會停止動作,她一開始以爲對方是不小心的,結果王男越來越過分,她一時之間不知道怎麼辦,纔會遲至公車到站後才向司機反映。

臺北中地院法官勘驗公車上的監視器畫面,認爲王男確實站在女學生後方,且女學生向司機求救時,王男立刻趁隙下車,認定王男確實犯罪,考量其爲累犯,已四度犯案,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