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人注意!6月24日起將展開1個月行人安全大執法
臺中警方6月24日至7月23日將展開「維護行人安全大執法」,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加強取締。圖/警方提供
行人遭車輛撞死事故頻傳,國內交通屢屢被民衆冠上「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也公佈今年1至3月行人死傷事故比去年增加,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規畫爲期1個月「維護行人安全大執法」,自6月24日至7月23日將強化取締車不讓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請民衆守法以免受罰。
交通大隊表示,交通部日前公佈113年首季交通死傷統計,1至3月行人死傷事故,行人死亡比去年同期增加,分析行人死亡以第二當事人爲主,有6成9是遭汽車碰撞,年齡層以高齡者佔7成3最多,時間集中在清晨4點至8點、傍晚6點8點,肇因多爲路口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交通大隊指出,爲降低交通死傷事故,臺中市警局規畫「維護行人安全大執法」專案,從6月24日至7月23日止,展開爲期1個月的取締,全市各分局也將同步針對轄內行人易生事故路口編排交通執法守望勤務,預防有威脅行人安全、易釀成嚴重傷害的不當違規行爲。
警方說,大執法取締重點是針對闖紅燈、車不讓人、路口搶快提前左轉彎,以及行人闖紅燈及隨意穿越道路等。
警方也說,車輛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如遇有行人通過路口應完全停下來讓行人優先過馬路,一旦不停讓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舉發,處1200元至6000元(汽車6000元、機車1200元)並記點3點。
另外,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走時注意周遭交通狀況不宜使用手機,不任意穿越車道行走,更不可闖紅燈,應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若違規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罰500元。
臺中警方6月24日至7月23日將展開「維護行人安全大執法」,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加強取締。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