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堅不認!母親躺冰櫃1個月 「有名無主屍」明火化

藝人唐治平母親的遺體若在7月8日未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處理後事。(報系資料照)

藝人唐治平73歲母親,6月3日被發現陳屍於住家頂樓,而唐一直堅信母親只是離家出走,拒絕領取死亡證明,導致整起案件陷入停滯。不過時至今日已過去一個月,唐母遺體仍置放於板橋殯儀館,明(8)日若再無人領回,恐成「有主無名屍」進行火化處理。

唐治平因不滿被大衆逼迫認屍,過去曾現身三立電視臺,語氣激動地喝斥:「已經說了800次,不是我媽!」他當時坦言,已陷入找不到母親、無戲可拍、被房東要求搬家三大困境,甚至有劇組拖欠他片酬,手頭困窘,承諾將在7月8日前3度前往認屍,讓事情儘早塵埃落定。

淡水分局表示,依據警政署頒佈之「處理無名屍體案件作業程序」,針對非他殺案件,分局偵查隊報請檢察官相驗確認死因及屍體身分後,應通知轄區公立殯儀館辦理屍體運送事宜,無名屍體資料輸入內政部警政署受理報案E化平臺身分不明系統,由分局偵查隊陳報警察局辦理公告。

事實上,依據新北市處理無名屍體辦規定,應於檢察官相驗完成翌日起十四日內將該無名屍的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着、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公告認領,認領期間爲自公告日起算25日。

警方指出,6月14日已發佈認領公告,期間爲自公告日起算25日,若在7月8日未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