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抗告成功 鄭文燦遭到收押禁見
鄭文燦遭到收押禁見,囚車從桃園地院發車。記者季相儒/攝影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歷經2次交保,最終仍遭到法院裁定羈押!桃園地方法院11日在第三次羈押庭中,終於裁定將鄭文燦收押。律師葉慶元受訪時分析,因爲交保無法解決鄭文燦有串證的疑慮,桃園地院也很難再次反駁高等法院的質疑點,因此裁定收押很合理。鄭文燦被收押後將被民進黨停權三年處分。
逃不掉遭收押命運?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禁見,桃園地院原先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撤銷交保裁定;前日二度裁定加保700萬、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成功,桃院今下午2點第三度開羈押庭。
鄭文燦搭車提早16分鐘現身桃園法院門口,全程依舊不發一語。歷經4小時餘的檢辯攻防,法官最終在6點裁定收押鄭文燦。
裁定收押不意外
對此,葉慶元受訪時說,高等法院第一次說要收押,是因爲鄭文燦在政壇上仍具有實質影響力,且可能透過通訊軟體串證,而地方法院第二次雖然將交保金提高到1200萬元,但仍無法解決鄭文燦可能串證的問題,因此高院再次撤銷交保裁定,桃園地院也很難再就串證方面反駁,因此裁定收押並不意外。
此案源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9.5公頃農地,於2017前地主們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主導重劃會的臺塑集團總管理處楊姓前主管籌500萬元,透過重劃會主委且與鄭熟悉的臺塑集團顧問廖俊鬆等人,於同年9月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由鄭涉嫌收受,隔年8月因案子未過,鄭將錢退還。
政治生命已經終結
資深媒體人黃𬀩瀚在收押結果出來前於臉書發文指出,第一次更裁的新聞稿。裡頭簡述桃院未將交保的「疑慮」做妥適的說法,所以發回更裁。然而,高院的「二度更裁」用詞完全不同,直接明寫五大不妥,退回桃院交保的裁定:
一、貪污是七年以上重罪,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二、可能逃亡。三、仍有影響力。四、不排除還有未浮現的相關人。五、網路發達,要勾串不難。黃𬀩瀚坦言,這五點寫完,說真的,除了收押,還能怎麼辦?他認爲鄭文燦的政治生命已經被判了死刑。
此外,鄭文燦遭收押,除了政治生涯恐終結外,也會遭到民進黨停權,在鄭文燦遭起訴後,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也舉行臨時會討論,7位委員一致通過,決議立案調查,若鄭文燦被收押,則處分停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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