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團伙爲佔企業土地,虛構出1200萬元債務……

某民營企業負責人張三隻向阿青等人借了200萬元,卻被逼迫還了600多萬元,公司名下的土地也被拍賣。日前,經湖北省武漢市檢察院與江岸區檢察院成立專班開展監督,揭開了這起涉企類虛假訴訟監督案的真相,爲案涉民營企業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200餘萬元。

阿青長期以來糾集阿石、阿雪、阿豐等十餘人從事“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2021年9月,阿青、阿石、阿雪等人因涉嫌詐騙罪在武漢市黃陂區被抓獲。黃陂區檢察院辦理這起詐騙案時,發現阿雪、阿石的銀行賬戶中有1200萬元銀行流水存在疑點,其中牽扯的民事案件很可能是虛假訴訟,遂將線索按管轄權移送至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辦理。

收到線索後,江岸區檢察院民事檢察官一邊密切關注刑事案件的進展情況,一邊進行調查覈實工作。

2022年3月,張三聽聞阿青等人被提起公訴,立即來到江岸區檢察院提交監督申請書,並講出了自己遭遇虛假訴訟的經過。受理張三的監督申請後,該院繼續深入調查,真相也隨即被一點點揭開。

原來,張三經營着一家從事舞臺設備加工製造及外貿的民營企業(下稱“設備公司”),企業創立之初月訂單金額就超百萬元。2009年至2015年,張三因企業經營需要,向阿青一夥人借款200萬元。借款期間,阿青多次指使手下以上門滋擾、恐嚇等形式,逼迫張三償還本息共計660萬元。在得知張三的設備公司名下有一宗土地後,阿青動起歪心思,強迫張三交出公司證照及印鑑,並直接脅迫張三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轉移給了自己的手下阿豐。此後,阿青又指使阿雪和阿石虛構借貸關係和借款事實,將設備公司作爲擔保人,虛構出1200萬元債務,由阿豐在借款合同上簽字。

2015年10月12日,阿石將阿雪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其還款。同日,阿石、阿雪及阿豐三方達成調解協議並簽字確認,法院據此出具了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生效後,阿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阿雪沒有還款能力且設備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遂依法對設備公司名下的土地進行了拍賣。最終,該土地被阿青等人成立的某置業有限公司買下。

通過調取原審卷宗,承辦檢察官發現,本案中雖有三方簽字認可的借條、銀行流水,但阿雪借用大額現金,無法說明用途,也無任何還款能力,此案確實疑點重重。

爲進一步推動調查進展,武漢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與江岸區檢察院成立工作專班,對案涉人員的關係網進行深入排查,以查清案件事實,同時組織黃陂區檢察院重點跟進刑事案件。

2022年12月,阿青、阿石、阿雪等人被刑事判決後,黃陂區檢察院將判決書及時移送江岸區檢察院。江岸區檢察院檢察官通過對刑事犯罪判決書、證人證言、司法審計報告等證據進行細緻審查,最終確認了這1200萬元借款是阿青等人精心炮製的“假官司”,目的就是侵佔設備公司名下的土地。

2023年4月23日,江岸區檢察院以案涉民事調解書涉嫌虛假訴訟爲由,提請武漢市檢察院抗訴。武漢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認爲案涉民事調解書系當事人以捏造的事實向法院提起的虛假訴訟,妨害了司法秩序,嚴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應當依法予以糾正。

日前,經武漢市中級法院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原審法院駁回了原告阿石的全部訴訟請求,撤銷了原民事調解書。就這樣,檢法兩院經過共同努力,爲案涉民營企業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200餘萬元。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來源:檢察日報·民生週刊 作者:周晶晶 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