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聲請解散長榮航勤企業工會 法院這理由駁回

勞工團體指長榮航勤企業工會阻擋員工入會,今年1月到市府抗議。桃園市勞動局認定屬實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但法院認爲理由不足,解散工會將損害其他勞工權益,駁回聲請,(本報資料照片)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遭勞工團體指控阻擋員工入會,桃園市勞動局認定屬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解散工會。法院審理認爲,申請入會277人有174人審覈通過,其餘因沒繳交識別證,若就此解散工會將損害勞工權益,駁回告訴。

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科長張哲航迴應,員工填寫申請書已經代表加入工會,而不需要多一道繳交識別證影本的程序,將上訴保障其他想加入工會勞工權益。

桃園市勞動局向桃院聲請解散長榮航勤企業工會,指工會在2017年8月成立,發起人數爲31人,至2023年2月底會員人數均在30人上下。而長榮航勤投保人數高達1725人,工會會員人數僅有1.62%。多名員工想要加入工會未果,並多次陳情。工會2023年1月18日要求想加入者填寫新版入會申請書,並繳交在職證明書才能加入。

勞動局認爲此要求並不合理,要求工會限期改善。工會說法卻反覆。爲求積極輔導工會而限令工會停止召開會員大會,並認爲工會已經構成解散事由。

工會則說,並無拒絕新會員入會,要求申請人檢附在職證明並非難以取得,勞動局應尊重工會自主決定權。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本次入會有277人申請,僅有17人填寫新版入會申請書,不過至今年7月27日審覈通過174人。另僅有204名申請人繳交識別證影本,尚有73人連識別證影本都沒繳交。此外工會以簡訊通知仍未獲得回覆。法院認爲,識別證是每人出勤須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73人不願繳交,是否有申請入會「真意」已非無疑。法院也認爲,只需填寫新版申請書、在職證明就可順利入會。

法院做出結論,若僅憑勞動局對工會訂定入會申請需要檢具文件有不同意見,就命工會解散,將導致工會無法正常運作,損害勞工權益,因此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