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4部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 易受環境影響告發率不到1成

桃園有4部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今年欲向環保署再爭取2臺。(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1月起全國實施聲音照相系統,桃園每週執行2場科技執法取締,時段爲晚間10點至隔天早上6點。(桃園市環保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深夜改裝噪音車擾民,聲音照相系統元旦上路,桃園市現有4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儀器設備。市議員段樹文建議,每區都應該要配置。環保局迴應,聲音照相系統去年剛上路,檢測方式、系統校正都還在觀察中,會積極向環保署再爭取2臺,不過雨天、地面潮溼等無法告發,還是以環警聯合稽查爲主。

段樹文指出,老百姓聽到噪音車就會打到派出所罵,但警察局沒有偵測噪音設備,還是得請環保局一起做環警聯合稽查,但一次稽查要派出很多人力,時間也會受限,希望朝向每區1臺科技執法,纔能有效嚇阻噪音車輛。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依環保署規定,聲音照相系統執法比照測速照相,需在前方100至300公尺處設置告示,全桃園有25處路段設置告示牌,聲音照相系統會不定期出沒,拍到超標將開罰1800至3600元,不過罰則太低民衆多數無感,爲此桃園也向環保署建議修法提高。

「環警聯合稽查雖然耗人力,但告發率將近6成,而聲音照相因受限多,告發率不到1成!」,環保局噪音管制科長黃伯弘指出,1月全國實施聲音照相系統,桃園每週執行2場科技執法取締,時段爲晚間10點至隔天早上6點,截至8月底科技執法67場次,拍照797輛,但判定超標可告發僅65輛,不到1成。

黃伯弘解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有一定規範,包括前100至300公尺一定要設置告示牌,另也容易受環境條件限制,如下雨天不行,地面潮溼、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車輛太多等,因爲會干擾判定所以無法告發,導致告發率不到1成,所以仍以環警聯合稽查爲主,截至8月底,共攔檢1176輛,其中有701輛不合格,告發率約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