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浩克遭警棍猛打12下 律師痛批:警察只是另一個暴徒

朱姓健身教練20日大鬧桃園一間超商遭到警方制伏,但外流的事發影片中拍攝到員警持警棍毆打已遭制伏的朱男,引發社會大衆質疑警方過度執法。(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桃園浩克」朱姓健身教練20日大鬧超商,遭到警方制伏的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其中一段事發影片中拍到,朱男已遭壓制在地,但員警情緒失控痛毆手無寸鐵的朱男十多下。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直指,那位警察在該剎那並無資格被稱爲警察,「他只是另一個暴徒。」

呂秋遠20日晚間在臉書發文寫下,朱姓男子當時已無反抗意圖與能力呆坐在超商門口,但警方仍以警棍用力毆打12下,認爲該行爲並非執法,「他沒有在執法,他在利用警察的身分,發泄他的憤怒,毆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呂秋遠更說,該位警察拿起警棍毆打坐在地上的朱男的瞬間,就已沒資格被稱爲警察,僅是另一個暴徒;呂感慨在文末寫下,「那麼,但願情緒失控的警察,永遠不會看到你情緒失控的樣子。」

不少網友看了之後留言留言分享看法,「看到這麼多人把濫用暴力執法視爲理所當然,真是令人害怕。」、「第一次不能認同律師的說法、不在現場不知當時的情境、批評都是容易的!」、「先襲警、被打剛好而已!」

針對爭議,中壢警分局於20日晚間發佈聲明表示,坦承當時現場員警情緒失控致過度使用強制力,經召集重要幹部決議,有關員警究責除依法送辦外,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爲核予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同時追究相關考覈監督不周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