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火鍋店12人開趴到案稱悶壞了 狂嗨結果恐罰百萬
桃園市1間火鍋店26日深夜有12人在露臺開趴喝酒,甚至爆發口角,地上還有醉倒婦人;鄰居事後痛批報案後1小時後仍未見警方勸阻。(圖/翻攝自臉書「桃園爆報」)
桃園市1間火鍋店26日深夜有12人在露臺開趴喝酒,甚至爆發口角,地上還有醉倒婦人;鄰居事後痛批報案後1小時後仍未見警方勸阻,警方則解釋接獲報案後8分鐘即到現場,但因1樓大門深鎖、無人開門才無立即取締,已將此案移請衛生局裁罰,若依每人最高罰緩30萬計算,12人恐面臨共360萬罰緩。
該投訴者在臉書「桃園爆報」發文表示,當晚在同安街與莊二街口的賣場樓上,深夜12點多竟有12人羣聚喝酒喧譁,當下報警後警方卻遲遲未到,質疑對方政商關係良好,導致目無王法,痛批「警察呢?桃園無法了?」留言處也有網友分享當時影片,只見一行人酒酣耳熱、大聲喧譁,還有人疑似砸場、旁人頻勸架,也有女子疑似醉倒躺在地上。
桃園警方表示,警方9點26分接獲報案,9點34分就到場,但發現餐廳未開燈,店內也無迴應、大門深鎖、無人開門,並非不理會民衆報案。派出所同仁事後根據民衆在臉書提供的影音,聯絡上店主周姓老闆到案說明,對方坦言出借3樓露臺場地給友人使用;警方已將此案移請桃園市衛生局,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每人可處6至30萬罰鍰。
而當晚租借場地的楊姓男子到案說明時坦承,當晚因爲疫情「大家都悶壞了」,因此由他邀來11名友人在露臺小酌餐聚,心想在3樓應該不會遭人檢舉,沒想到因爲音量過大、又有口角發生,導致鄰居嚇壞、受不了聲響報案,羣聚行爲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