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前經發局長涉貪 8個貪污判13年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長朱鬆偉涉嫌收受業者賄賂,依8個貪污罪、詐欺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長朱鬆偉涉嫌收受業者賄賂,讓業者取得標案,包含高價紅酒、五星級飯店住宿、蘋果手機、平板電腦都要,甚至威而剛也要業者處理。桃園地院審理,依8個貪污罪、詐欺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朱鬆偉學經歷豐富,桃園市長鄭文燦首任任期,先請他進市府擔任參議,朱2015年任桃園航空城公司總經理,2016年接任經發局長,但2018年選後借調期滿,他並未續任經發局長,而是回到學校擔任教職。
檢方調查,全徽道安公司有投入桃園市自動駕駛系統營運計劃,期間朱鬆偉向總經理孫瑀要求現金10萬,稱要打點議員,或者要住飯店,還以iPad、iPhone的照片,向孫索賄,孫害怕朱的權勢,甚至將現金、蘋果產品,直送朱的局長辦公室。朱也向其他業者要求重機,被業者婉拒後,還改傳較便宜的版本,但仍被業者拒絕。
檢方也發現,朱除了大膽向業者索賄,也常向朋友借餐廳收據,讓他以宴請地方人士的名義覈銷,詐領局長特別費。也有曾經向廠商要威而剛,業者送來「臺版」威而剛後遭他打槍,還點名要原廠的。
朱開庭坦承有收受財物、利益,但辯稱是與廠商交情良好,代買物品、代訂房間,只是一時還沒付錢。業者也稱是好友,或者是朱還沒付錢。但法院認爲,朱鬆偉索求財物的時間,在孫瑀等人之採購案執行中,或補助案、申請許可證變更案、交通影響評估審查之際,索求財物之時機巧妙。加上朱戶頭有不少的現金,資力不淺。
法官指出,朱擔任局長期間,屢屢借其身份,收受財務,且多爲主動索求,還有不實發票詐領特別費,所爲非但破壞官箴,更損害全體公務員及政府機關廉潔形象,且犯後未能坦認犯行,依8個貪污罪、詐欺合併執行13年,褫奪公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