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女模喬姿勢一路摸大腿到臀還強吻 攝「淫」影師下場慘了
替女模喬姿勢一路摸大腿到臀還強吻,攝「淫」影師下場慘了。(達志影像)
一名攝影師替女性網友在北部某大學進行外拍時,藉口協助「喬姿勢」,避免內褲外露,卻一路沿着大腿摸到臀部,甚至在喬臉部姿勢時,更直接撲上去強吻,女方事後私訊問是否想親她?攝影師回答「想,確知如何表達。」讓女方一怒下提告,高等法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余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
根據判決書,該名攝影師與女性網友A女,於民國109年10月18日下午在北市某大學校園內進行戶外拍攝活動,但攝影師竟然趁着A女更衣之際,在禮堂樓梯間,假藉調整拍攝姿勢爲由,出手觸摸甲 大腿外側及臀部,並親吻臉頰。女方一怒下報警提告。
A女控訴,當時拍完和服換拍旗袍,拍旗袍時攝影師雖然問能否改動作,並幫忙調動作,但他故意摸着身體往上調,從大腿摸上來,摸到側邊屁股。後來調整姿勢及臉的角度,攝影師的臉就在前方一個手掌的距離,因爲之前只有碰一下而已,但這次調整臉時已經用摸的,當下她就覺得不舒服,有「嘖」一下。
接着攝影師就突然撲上來,雙手抓住臉要親我,且親到臉頰。
攝影師出庭時喊冤表示,自己有碰觸到女方大腿外側,但是事女方同意爲其調整外拍姿勢,所以他在調整旗袍時,有將衣服向上拉,而碰到內褲,只是爲了將內褲往上推,以免穿幫,自己沒有親吻女方。
但法官參酌攝影師與女方instagram對話紀錄,被告問女方「你還在生氣嗎?」女方回答「你是來道歉的嗎?」,攝影師回答「是的。」女方又問,「那時候爲什麼直接親上來?」攝影師表示,「應該我自作多情~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女孩子講話。如果妳不願意跟我約拍,我欣然接受。」女方又續問,「你是不是想親我?有問過我嗎?」攝影師表示,「是,沒有,感到抱歉。」
法官認定,女方在報案時與法院審理時對被摸臀、強吻等事,說詞一致,且2人事後對話顯示,攝影師性騷擾事證明確,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判攝影師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