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警職保障 保障人民安康

昨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將警察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上限調高至八十%,惟銓敘部長認爲該修法獨厚警職,造成多數警察的月退俸比常務次長還多,破壞警職與其他公務人員的公平性,不宜貿然施行。

警察人員肩負治安交通等繁重工作,長年生活作息日夜顛倒,甚至街頭執勤時飛來橫禍更是日常,因公殉職或受傷之比例高居公務人員之首,員警無疑是用性命爲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拚搏,因此警察作爲維護公共安全的核心力量,承受的風險與壓力遠高於其他公務員,提高退休所得替代率實在無可厚非。

此外,訓練基層員警的警察專科學校招生情形每況愈下,顯見目前的退休制度與薪資待遇無法吸引年輕學子,認爲警察作職涯發展並非最好選擇,以至於某縣市警察局爲提升警專招生狀況,凡推薦青年報考警專的員警可獲嘉獎,以此鼓勵內部員警親自延攬人才。當警察不再是令人嚮往的工作,優秀人才望而卻步,不啻將提早實現警力弱化,長遠下來可能損及民衆權益,不可不慎。

考選部統計,公務員報考人數從二○一三年的十四點六萬,巨幅下滑到二○二二年七點一萬。尤其從年改到政治人物對公務員形象的刻意貶抑,逐步削弱從事公務員的吸引力與榮譽感。公務人員是國家安定的基石,更是人民生命財產的保障。政府應照顧戮力從公的公務員,讓全體共好,纔是全民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