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女檢察官爲夫喊冤,網友的評論直接炸裂

田瑩,這位榮獲全國優秀公訴人的女檢察官,想不到也需要在網絡上呼籲,爲她的丈夫喊冤。

就是她丈夫因10年前代理的兩起案件被打成了黑社會,數罪併罰被判了10年6個月。

一個和法律打交道的公職人員,爲什麼不用法律來解決事情?需要在網絡上呼籲?

曾幾何時,她意氣風發,在法庭上口沫橫飛。

2018年的那起震驚全國的鑰匙扣槍支案,她難道忘記了?

時間回到2012年,一個叫李安龍的人工人,偶然機會得到一個鑰匙扣,這個鑰匙扣的外形像一把左輪手槍,長度爲4釐米,重30多克,當然,也具備左輪手槍的發射功能,可以裝火藥和發射子彈,就像真槍的縮小版一樣。

但是這種鑰匙扣,不管怎麼說,都不具備傷害人的條件,除非抵着眼睛開槍。

話又說回來,現在小孩子玩耍的那些玩具槍,打塑料彈的那種,如果抵着眼睛開槍,也能傷人啊!

公園裡打氣球的玩具槍,難道不能傷人?

這款鑰匙扣很有創意,每按一下按鈕,就會發出一聲響,李安龍覺得應該有市場,於是依葫蘆畫瓢製作了一批進行銷售。

在他看來,這種玩具純粹就是好玩,根本傷不了人,直到有一天,幾個警察把他從家裡帶走。他因涉嫌非法制造、經營槍支罪被刑事拘留,檢察院也提起了公訴。

田瑩作爲公訴人,認定李安龍製造槍支屬實,她認爲:槍支的法律認定並非單純以殺傷力爲依據,而是以法律標準爲依據進行界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槍支是以火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能夠發射彈丸或者其他足以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喪失意識的物質的武器。這包括能夠發射標準彈藥的自制或改裝武器,以及機械能超過1.8焦耳/平方釐米的槍口。因此,李安龍的鑰匙扣雖然殺傷力較弱,但由於其機械能標準超過了法定標準,仍然被認爲是非法槍支。

庭審中,李安龍的律師辯稱,雖然槍形鑰匙扣在機械能標準方面雖然與槍支的法律要求一樣,但其實際殺傷力非常有限。

最後,李安龍的辯護律師提出了一個要求:如果認定是槍,我建議法庭對被告人判處槍決,用這個鑰匙扣槍執行。如果打不死,請放被告人回家!

法庭並沒有採信辯護律師的申辯,而是以公訴人的證據爲準,判處以李安龍爲首的幾個當事人,3-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就是喧囂一時的鑰匙扣槍支案,儘管此案當時引起了專家、學者、律師和網友的關注,但當事人仍然被判。

都說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女檢察官田瑩怎麼都沒有想到,僅僅幾年的時間,怎麼時間就掉個了?

田瑩自己是檢察官,她老公是律師。

就這樣的背景,怎麼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有網友說:不管你是誰,你坐在什麼樣的位置上,做事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田瑩的哭訴中,她丈夫只是10年前代理的兩起案件,就被“打”成了黑社會,數罪併罰被判了10年6個月。

田瑩作爲一個公訴人,一個檢察官,居然用了“打”這個字眼。

“打”是什麼?莫須有的罪名嗎?

是誰“打”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有確鑿的法律證據,那就不是“打”,而是依法判決。

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那就是誣陷,她丈夫自己是律師,難道律師都沒有辦法推翻對他的誣陷?

對於田瑩的喊冤,網友的評論幾乎一邊倒,有人還表示爲什麼不查一下她,說不定她也捲進去了。

她現在也承認2018年的“槍型鑰匙扣案”是機械執法了,當初怎麼不認爲呢?

這麼說的話,就應該重新判決李安龍無罪,並申請國家賠償。

中國是法制國家,法制第一,絕對不允許任何人枉法弄權。

所以,請田大檢察官,拿出你在法庭上的氣魄,依法保護你的老公,不用在網上哭訴。

如果連你這樣的人,都是通過網絡來尋求一個公平,我等良民百姓,還有活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