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新市民安居樂業政策 涵蓋就業、購房、落戶等33條

觀點網訊:9月8日消息,天津市發改委近日發佈《提升城市服務保障水平促進新市民安居樂業政策舉措(徵求意見稿)》,共五大方面33條舉措,公開徵求意見時間自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

就業方面,對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或新就業形態的本市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鼓勵和引導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不受戶籍限制。

購房政策方面,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本市戶籍居民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覈驗購房資格。對於在津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別爲15%、25%,“認房不認貸”,降低新市民購房門檻。

租房方面,盤活閒置和低效存量非居住房屋,有效擴大保障性租賃房源籌集。放寬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對象範圍和申請條件。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落戶方面,適時調整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及分值表,探索推動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佔比提升。積極推進落實“濱海落戶新政”,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產業工人、京津冀協同重點企事業單位員工、創業企業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貢獻者落戶。大力支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優化突出貢獻企業員工和先進個人落戶政策。探索支持我市天開高教科創園企業員工和人才落戶政策,適當放寬園區引進的高端創新創業人才隨遷配偶和我市在校大學生到天開高教科創園創新創業落戶限制。

子女入學方面,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在津入學,不加收任何其他費用,入學後與本市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均衡配置師資。隨遷子女學籍、教育收費、評優獎勵等方面與本市戶籍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醫保方面,新市民在我市實現就業的,應隨用人單位參加我市職工醫保,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相關待遇;未實現就業的,不受戶籍和國籍限制,可憑居住證等有效證件參加我市居民醫保,並同等享受財政補助參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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