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死刑 王碧芳被贊展現風骨
立法院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7位被提名人中,僅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王碧芳明確表態「挺死刑」。(姚志平攝)
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死刑立場
立法院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對於極具爭議的廢死議題,7位被提名人中,僅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王碧芳明確表態「挺死刑」,對此,臺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12日在臉書發文,很難得看到實務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於提出對於死刑違憲與否之意見,展現大法官的風骨,籲請立法委員應善盡把關之責,還給司法一個公正、超然、獨立、純淨的審判空間,避免重蹈覆轍,留下歷史污名!
王碧芳答詢時說,她29年前辦過性侵殺人案,被害者媽媽的哀慼面容,彷彿已跟着女兒死去。她認爲,犯罪情節嚴重,若無相對應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採取死刑纔是罪責相當。立委追問,罪責相當是否包含死刑,徹底隔離於社會?王說:「對,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爲此,臺高檢主任陳宏達在臉書發文,「很難得看到實務界出身被提名人王碧芳法官勇於提出對於死刑違憲與否之意見,展現大法官應有的風骨。」
陳宏達寫道,「憲法法庭爲憲法守護者,動見觀瞻;大法官是國家名器,民之所望。理應在『大海洋』舉才,以昭公信,而不是在『小池塘』撈魚,近親繁殖;政治色彩、政黨性格濃厚者,嚴重影響人民信賴,尤不適合。如果臺積電當年也是這樣『用人唯親』的取才標準,相信絕對不可能成就今天的護國神山。」
「尤其歷來學者佔絕大多數,固然皆『學富五車』,但長期生活在象牙塔,完全聽不到被害人的聲音,關起門來自行創建一些立基不穩的法理、標準,連自己大法官同僚都無法說服,每每生成諸多不同意見書,遑論社會大衆接受程度,與人民法律感情自然漸行漸遠,『司法爲民』最終淪爲一句空洞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