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擬自律規範 5面向約束網紅代言

臺股ETF○○九四○上週申購爆棚引發市場關注,爲避免財經網紅過度渲染ETF等金融商產品,導致民衆誤解引發消費糾紛,金管會已責成投信投顧公會盡速研擬自律規範,相關人士透露,已初步勾勒出五大重點,其中未來網紅和投信業者合作,一律要籤「切結書」,保證會遵照投信顧業者的廣告及營業行爲規範。

自律規範的重點,包括業者與網紅的合作,事前、事中、事後等三階段都要分別管理;針對事前簽約,要求網紅須簽署同意遵守所有廣告合作行銷規範,類似法遵聲明的「合作切結書」;事中管理方面,業者必須審查網紅上節目的內容是否有違廣宣規定;若發現網紅的節目有違規定,即使業者已支付酬勞,網紅也必須同意下架。

金管會和央行官員今天赴立院財委會,針對ETF申購熱潮及強化管理進行專案報告,金管會表示,投信顧公會正研議修正廣告規範,增訂「強化投信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管理網紅廣告行爲的自律規範」,預計六月底前完成。

投信顧公會本月上旬已發函各投信業者,調查節目和播出日期、合作網紅、價碼等三大項目,以瞭解網紅和投信業者的合作概況,方便擬定進一步規範。

金管會發現,財經網紅透過社羣發揮的影響力甚至已超過傳統媒體,因此今年初起專案檢查六家投信業者,除了基金募集銷售、配息政策、收益平準金使用、配息成分揭露之外,網紅合作與廣告行銷也是最新列入的重要項目。據指出,金管會金檢發現的問題,將會是訂定自律規範的重要參考,金管會下半年將繼續啓動投信業者的專案金檢,此外,金管會也觀察到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正關注財經網紅誤導投資人的情況,將參考國際作法。

至於業者和網紅未來簽署的合作切結書內容,據瞭解,將以投信顧公會發布的「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爲規範」第八條對廣告紅線的規定爲藍本,六月底出爐的自律規範也將參酌相關規定,第八條列出的規定共卅六項,今年一月才新增股票型ETF不可用月配息爲廣告訴求、禁止揭示年化配息率;據瞭解,業者和網紅的合作管理,之後將納入相關規範。